开发区
信息来源:运维支持 发布日期:2021-01-15 09:52 浏览次数:

2020年,江苏省姜堰经济开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规范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法治政府建设。

一、总体情况

1、新《条例》宣传教育培训情况。我区以新《条例》的实施为契机,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播放宣传视频、开展集中培训等方式,进一步加大了对修订后新《条例》的宣传和培训。组织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及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集中培训,通过领导讲读形式,系统学习《条例》主要内容及修改动向、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实务等方面内容,切实强化了宣传效果,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在工作中切实抓好贯彻实施,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今年来,我区立足街道职能,加强主动公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基础性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让公开形式更完善、公开时间更及时、公开服务更优质、公开重点更突出,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知情权,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做到及时公开。2020年度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13条,公开信息内容涉及领导、人事信息、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财政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切实增强公开实效。

3、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20年来,我区继续履行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全年未接受信息公开申请。

4、答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无。

5、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一方面,聚焦重点领域。开发区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年初,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抓政务公开信息的收集、梳理、上传、归档,并根据小组成员变动,及时进行调整,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负责日常事务的工作格局,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政务公开有人收集整理、有人审批管理、有人上传信息。不断优化提升公开的数量和质量,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重点,从信息公开、便民服务等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并对养老、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公共安全、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及时公开,使群众及时了解街道办事流程和工作动态,极大的方便了群众,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知情权,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做到及时公开,切实增强公开实效。另一方面,推进建设高效平台。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对政务网信息进行维护,做好信息更新工作。同时加强微信等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搭载“江苏姜堰”“先锋姜堰”等区级平台和“三水网”等自媒体公众号,按时间节点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丰富群众了解园区工作动态的渠道。

6、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根据新《条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监督保障,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主动接受监督评议。开发区综合管理部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统筹协调各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结合起来,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严守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流程,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完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脱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

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27.45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比2019年,我区信息公开工作有所调整,信息发布数量减少但质量有大幅提升,与上级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一些信息公布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发布的深度不够,缺乏有较深思考性的原创信息。三是发布的信息数量有所减少。(二)改进措施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加强对全区各部门相关内容的培训和实际工作指导,保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二是明确责任部门,及时准确解读信息发布,特别是在解读材料和解读政策上下功夫;三是形成网站日常维护、信息报送、信息发布、适时监督的常态化高效工作机制,对表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管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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