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局
信息来源:运维支持 发布日期:2020-01-22 08:52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泰州市姜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单位,成立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的精神,严格执行上级领导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新《条例》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后,我局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对新条例精神进行了学习领会,对照旧条例梳理。在工作中,针对新旧条例之间的变化及时作出调整,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衔接有序。

(二)主动公开方面

2019年,我局通过姜堰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了7条信息,公开信息内容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调整情况、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及信息服务业推进工作实施计划等群众最关心的信息,大力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依申请公开方面

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责任科室和受理程序。2019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组织各科室依据上级有关规定,确定了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和文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五)平台建设方面

一方面,通过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对外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通过报刊、网络等载体发布政策解读、工作动态,尽可能实现政务公开效果最大化。

(六)监督保障方面

根据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在机构改革过程中,结合工作实际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的维护。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尽管我们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差距。

1.信息公开主动性方面。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局将继续健全完善公开制度体系,把责任落实到位,规范政务公开流程、开展集中学习,逐步提高工作人员政务信息公开意识的提升。

2.信息公开及时性方面。公开时效性较弱,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政务公开,各科室、单位将需要公开的内容,通过内容审核后及时报送至办公室进行网络公开和电子存档,确保公开的时效性得到显著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姜堰区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