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法律专业队伍对政府依法履职和处理涉法事务的服务保障作用,根据《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法》(泰姜政办〔2023〕69号)有关规定,成立区政府法律顾问团。
二、研判过程
为成立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区司法局向镇街、部门及律所广泛征求了意见。
三、目标任务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提高我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水平,打造高质量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
四、主要内容
本通知明确了区政府法律顾问团的组成人员,共17人,其中党政机关工作人员8人,专职律师9人。同时,规定了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服务协调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明确了负责人和联络员。
五、解决的问题
成立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有助于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以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利于监督和制约权力、防止权力滥用,预防和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为协调推进依法治市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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