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后开展的首次大型普查。国家和省、市分别出台了相关文件,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明确了目标任务。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省政府关于做好我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23〕11号)和《市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泰政发〔2023〕16号),区政府下发了《区政府关于做好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二、目标任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府的相关文件精神,及时部署安排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我区统计基础,加快统计现代化改革,为更好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新征程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姜堰新实践、高质量建设“康养名城”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三、主要内容
一是总体要求。明确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指导思想和曾查的目的的意义。
二是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普查对象是在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主要内容包括曾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数字经济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 2023 年年度资料。
三是重点工作。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将依次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普查试点。普查区划分及绘图、“两员"选聘及培训。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处理、资料开发等工作。
四是责任分工。区政府将成立泰州市姜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贵全区经济普查组织实族中中大间额的研究和决策。各镇街(园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组织实施工作。
五是组织保障。《通知》明确要求各镇街(园区)要把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列为今明两年的重点工作,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组织实施好本地区的普查工作,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坚持依法普查,确保数据质量。
四、解决的问题
全面安排部署全区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明确了任务分工,要求各级各部门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保障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顺利推进。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建设新局面,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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