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566907/2022-331227 | 分 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12-29 |
文 号 | 泰姜政发〔2022〕104号 | 时 效 | 有效 |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现将《泰州市姜堰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实施方案(2022-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9日
泰州市姜堰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实施方案(2022—2035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9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苏政发〔2021〕75号)和《泰州市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实施方案(2022—2035年)的通知》(泰政发〔2022〕72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泰州市姜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立足姜堰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指示精神。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为主线,以深化科普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着力构建社会化协同、智慧化传播、规范化建设的公民素质建设新生态,积极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努力提升全民科学素质。
(二)总体目标
2025年目标:力争到2025年,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体制机制、条件保障等体系更加完善,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的基础设施体系更加公平普惠,科学家精神在社会广泛弘扬,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发展更加协同,公民科学文化水平全面提升,全区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19%,全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新提高。
2035年远景目标: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水平全面提高,城乡、区域之间发展差距显著缩小,科普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科普服务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科普公共服务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明显提升,科学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创新生态建设实现新发展,全面构建起开放合作、共建共享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新格局。
二、重点任务
“十四五”时期,突出“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工作主题,以青少年、农民、产业工人、老年人以及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人群为重点,着力实施五大提升行动、推进五项工程建设,推动科普理念、科普内容、传播方式、服务模式等方面全面创新,构建完善主体多元、手段多样、供给优质、机制有效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体系。
(一)实施五大提升行动
1.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坚持立德树人,将科学精神弘扬、科学素质培养贯穿中小学校育人全链条。激发青少年好奇心和想象力,增强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育一批具备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群体,为加快建设科技强区夯实人才基础。
(1)提升学校科学教育水平。加强学龄前儿童科学启蒙教育,在幼儿园保教工作中融入科学启蒙和生活技能教育内容。深化义务教育阶段科学课程教学改革,引导变革教学方式,倡导启发式、探究式、开放式教学,保持学生好奇心,激发求知欲和想象力。完善初、高中包括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在内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将综合实践能力纳入学生学业质量标准进行考核。在普通高中科学与技术领域课程标准中明确学科和学业质量要求,普通高中要开齐通用技术课,开设科学教育选修课,广泛开展科学创新与技术实践跨学科探究活动。完善科学教育质量评价和青少年科学素质监测评估,将中小学校科学教育活动纳入学校工作考核内容。推动科学教育资源均衡发展,加强农村中小学校科学教育设施建设和配备。到2025年底,争创2个引领全区青少年科学教育的“名师工作室”、命名3所“科学教育特色学校”、培育6个中小学“优秀科技社团”。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科技创新教育,支持在校学生开展创新型实验、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大力开展各类科技创新实践,增强学生创新能力、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责任单位:区教育局、人社局、团区委、科协等;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以下均含、不再重复列出)
(2)推进校内外科学教育合作。实施馆校合作行动,引导中小学校充分利用科技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科普阵地,广泛开展各类科学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利用中小学课后服务,广泛开展科技类实践活动,鼓励学校邀请家长共同参与、协同育人,丰富课后服务的形式与内容,探索利用校外资源开展实践研学活动的新模式;培育一批“青少年科普研学基地”,促进校内科学教育与校外科普活动有效衔接。广泛开展科技专家进校园、科技馆资源进校园、青少年高校科学营、科学调查体验、少年科学院等活动,普及科技创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地质矿产、防灾应急、身心健康等知识。(责任单位:区教育局、科技局、自规分局、团区委、科协等)
(3)拓展青少年科学教育方式。构建完善新时代科学教育培养机制,持续开展“泰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推荐工作,积极组织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金钥匙”科技竞赛、青少年科技模型大赛和“领航杯”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提升实践活动,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引导全区青少年心怀科学梦想、树立创新志向、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帮助学校建设应用好“云科学”综合素养教育服务平台,用好“名师空中课堂”“云上科学课堂”等在线教育平台,引导青少年正确合理使用互联网信息资源。推动科学教育资源均衡发展,加大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向农村倾斜的力度,面向农村青少年儿童开展科普教育、科技创新指导、心理疏导、应急避险技能培训等科普志愿服务。加强家庭科学教育传播渠道及方法创新,把科学家教纳入“五好家庭”等评比标准。(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应急管理局、团区委、妇联、科协等)
(4)提高教师科技创新教育能力。逐步建立一支专业化的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队伍,将科学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作为教师培养重要内容,加强新科技知识和技能培训。在中小学校教师年度培训中融入科技创新能力培养,提高中小学教师科学素质。规范科技教育辅导员培训、管理,每年培训科技辅导员50人,每年评选表彰“中小学优秀科技辅导员”10人。加大对学校专兼职科技辅导员的支持力度,在职称评定、待遇享受、评价考核、激励奖励、外出培训、继续教育、带队参加活动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团区委、妇联、科协等)
2.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以提升科学文化素质和科学技能水平为重点,提高农民文明生活、科学生产、科学经营能力,培育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1)完善农村科普服务体系。建立完善以家庭农场主、合作社带头人、农村实用人才、乡土人才为主体,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为主导,家庭农场、合作社、农技协等社会组织为重要力量的新型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推进科普助力乡村振兴,培育发展一批科普惠农服务站、科技推广示范基地、科技服务超市等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载体平台,协调涉农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社会优势资源,组织动员农业科技工作者为基层农业生产、农村发展提供指导和支持,有效打通技术应用“最后一公里”。支持农技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社会化组织融合发展,推广科技小院、专家大院、院(校)地共建等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模式。充分发挥“科技镇长团”的作用,支持家庭农场、合作社、农技协等通过建立示范基地推广新品种新技术。(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农业农村局、科协等)
(2)实施农民职业技能培训。面向服务农业农村的科技工作者、科普工作者、农技推广人员、农技协领办人、家庭农场主、合作社带头人、农村实用人才、乡土人才等群体,分类分层次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学历教育和小农户科学素质培训,提升农民科学素质与生产经营能力,每年培育高素质农民2000名,其中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100名。实施农村妇女科学素质提升计划,重点开展农村电商技能人才培训,帮助农村妇女参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妇联、科协等)
(3)加强农村科普与科技服务。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在全国科普日、科普宣传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院士专家科普行”等科普活动中,充分发挥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普及绿色环保、卫生健康、防灾减灾、应急避险、移风易俗等科学理念和科技知识,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推动农民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实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组织农技推广人员包村联户,每年组织60名农技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完善移动端传播体系,开发创作一批通俗易懂、适合农民生产生活需求的科普作品,加强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持续提升农村基层科普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姜堰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气象局、科协等)
3.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以提升技能素质为重点,提高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和创新能力,打造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更好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
(1)构建科学教育培训体系。按照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建设要求,加快推进职业培训市场化、社会化、多元化改革,建立各类主体平等竞争、产业工人自主参加、政府购买相关服务的技能培训机制,形成覆盖广泛、形式多样、运作规范,企业、院校、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在职前教育、职业培训、考核鉴定中融入绿色发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心理健康等科学素质内容。引导支持企业、社会组织等加大职业教育和培训投入,发挥姜堰中专主渠道作用,培养高技能人才,打造校企发展共同体。(责任单位:区教育局、人社局、姜堰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总工会、科协等)
(2)实施产业工人科技教育培训。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完善继续教育制度,提升综合素质和创新创造能力。免费为产业工人中低收入群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脱贫服务,每年培训新生代农民工1000人。加大进城务工人员职业培训力度,深入推进“求学圆梦”行动,促进进城务工人员提高科学素质、增强就业本领、提升生活品质。深入推进“公益培训企业行”活动,支持姜堰中专面向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大力开展技能培训,加强校企合作,高质量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强化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作业人员以及农民工的安全培训。(责任单位:区人社局、教育局、应急管理局、总工会等)
(3)提升产业工人科学操作技能。全面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促进职工赋能成长,广泛开展群众性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开展“百行千企”职工岗位练兵竞赛、创新创业大赛、巾帼建功、创新方法大赛等技能竞赛。每年培养培训2000名技能劳动者、100名高技能人才。(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工信局、人社局、应急管理局、总工会、团区委、妇联、科协等)
(4)营造崇尚创新创造的社会氛围。深入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幸福路”主题教育,在产业工人中大力宣传新发展理念,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提高企业家科学素质,引导企业家踊跃探索引领创新发展、推动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探索建立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的共赢机制。(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工信局、人社局、总工会、科协等)
4.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以提升老年人信息素养和健康素养为重点,提高老年人适应社会发展的能力,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
(1)提高老年人科技素养。按照个体互助与组织推进相结合、自发分散与统一集中相结合、基本保障与按需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向老年人普及智能技术知识与技能,让广大老年人更好更快适应并融入智慧社会。推动“百姓社区科普大学”品牌建设,依托区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等社会组织,壮大“科普讲师团”“科普艺术团”等文明实践队伍,按需设课、互动教学,提升老年人科学素质,到2025年实现“百姓社区科普大学(老年科技大学)”全覆盖。(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工信局、民政局、科协等)
(2)加强健康生活科普服务。加大对老年人科普宣传力度,针对医疗健康、心理辅导、智能信息、应急处置、反网络谣言、反诈骗等专题开展科普活动,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引导老年人科学健康生活。组织各类科技志愿服务团队深入社区(村),加强老年常见病和慢性病健康防治、反诈骗等科普知识宣传,常态化开展助老类科技志愿服务活动,让老年人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卫生健康委、文体广旅局、妇联、科协、融媒体中心等)
(3)实施银龄科普行动。发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基层“五老”的智力优势,坚持自愿参加、就地就近、量力而行、主动作为的原则,组建理论宣讲、文化服务、科技科普等志愿服务队,以讲座报告、技术服务、技能培训、健康咨询等形式开展科普活动,打造富有特色、喜闻乐见的科普志愿服务活动品牌。(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老干部局、区科技局、民政局、文体广旅局、卫生健康委、妇联、科协等)
5.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对建设科技强国、创新驱动发展等战略的认识,提高科学决策能力,树立科学执政理念,增强现代化治理能力,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
(1)拓展教育培训内容。把提高科学素质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规划的重要内容,党校要将科学教育的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班次和课时,突出科学理论、科学方法、科技知识培训以及科学精神、科学思想的培养。在学习型机关建设中注重培养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科技自立自强、人才引领驱动,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国家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等内容作为重要内容,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科学决策的能力。(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党校、区科协等)
(2)创新学习平台载体。用好“学习强国”“科普中国”等平台,创新开展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教育培训,扩大优质科普资源覆盖面,满足多样化学习需求。深入开展科技科普教育,通过科学家精神宣讲、院士专家科普报告以及实地考察科技场馆、科研场所、企业等多种方式,鼓励引导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积极参与科普活动、参加科技志愿服务,带头讲科学、学科学,弘扬科学精神。(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科协等)
(3)强化考核激励措施。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在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选拔任用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考试中增加科学素质内容,引导激励其学习科技知识、提升科学素质。发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在提升全民科学素质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对有突出贡献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予以适当奖励激励。(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科协等)
(二)推进五项工程建设
1.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不断增强科技创新主体科普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科技设施科普功能,提升科技工作者科普能力。
(1)健全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加大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推进力度,优化整合科技资源,推进机关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以及社会团体之间联络协作,促进科技资源更好转换为科普产品资源进行推广和使用。建立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协调机制,支持科技人才参与科技资源科普化工作,引导各行业科技人才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公共科技资源、开发优质科普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科普活动。(责任单位:区科技局、科协等)
(2)推进科技资源科普化建设。遵循应享尽享、优质高效、安全有序的原则,拓展科学仪器设备等科技条件资源和科技创新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载体资源的科研科普功能,支持科研机构、企业、社会研发组织将实验室、科研设施设备转化为科普设备和科普基地,面向社会开放。实施学术资源科普化工程,提高非涉密科技成果、学术交流成果向科普资源转化的效率。鼓励相关单位设立科普工作岗位,增强科研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科普产业发展,开展“产业+科普”行动,注重培育和壮大本土科普产品研发生产企业。(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科协等)
(3)增强科技工作者社会责任。引导各行业科技工作者开放公共科技资源、开发优质科普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科普活动。加强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建设,深入开展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等主题宣传教育、榜样示范活动,发挥全国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作用,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弘扬科学精神、坚守社会责任。加强科学传播专家队伍建设,培育高层次科技志愿服务者和组织。鼓励支持高端科技人才开展高新技术科普报告,加强科普方法和科学传播能力等培训,培育更多优秀科普创作者和科普传播者。(责任单位:区教育局、科技局、科协、文旅集团等)
2.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
提升优质科普内容资源创作和传播能力,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建设即时、广泛、精准的信息化全媒体传播网络,服务数字化社会建设。
(1)加大科普创作支持力度。加大科普创作人才培养,支持科研人员开展科普创作,鼓励文艺工作者跨界从事科普创作,围绕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国家重大需求、人民生命健康等重大题材和重大科技成果,以科幻、动漫等形式开展科普作品创作。组织开展优秀科普作品评选、科普公益作品创作大赛等活动。繁荣科幻创作,推动有条件的中小学校成立科幻创作社团组织。开展优秀科普作品全民阅读活动。(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科技局、文体广旅局、团区委、科协、融媒体中心等)
(2)提升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进一步推动建立科普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加大科普资源集成、开发和配送力度,推动“科普中国”等优质资源的落地运用,切实提升科普资源科学性、趣味性、体验性。加强科学传播载体建设,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实现跨媒体、跨终端科学传播。组织开展媒体从业人员科学传播能力培训,提升大众传媒从业者的科学素质和科学传播能力。(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姜堰生态环境局、区文体广旅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气象局、科协、融媒体中心等)
(3)推进科普数字化发展。强化科普信息落地应用,与智慧教育、智慧城市、智慧社区深度融合,鼓励扶持新建科普基础设施搭建5G网络、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化平台,重点布局人工智能、远程医疗、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科普场景应用;鼓励支持已有科普基础设施积极融合应用新技术手段,开展科普需求感知分析、用户分层、情景应用,针对不同区域、行业、年龄人群开展科普资源内容精准推送、智慧服务,推动传播方式、组织动员、运营服务等创新升级。(责任单位:区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民政局、科协等)
3.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政府引导、多渠道投入的机制,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服务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
(1)统筹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普惠共享、分类施策、精准泛在、协同增效的要求,构建以专业科普场馆、流动科技馆为骨干,各类科普教育基地为支撑,基层科普设施为补充的科普基础设施体系。政府在切实履行科普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兜底责任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健全市场化运行的多方参与、多元投入、上下联动的保障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社会组织兴建各类专业科普场馆,完善科普服务功能,提供分众化、特色化科普展教服务。(责任单位:区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自规分局、姜堰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旅局、气象局、科协等)
(2)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鼓励支持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水利、卫生健康、应急、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气象等部门(单位)建立专业科普教育、研学基地,加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情教育、人类社科等各类科普基地间交流协作。推进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科学文化设施拓展科普服务功能、丰富科普活动内容。引导促进公园、车站、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强化科普服务功能。利用既有工业遗产和闲置淘汰生产设施,开发建设科技博物馆、工业博物馆、安全体验场馆和科普创意园。到2025年,争创一批国家级、省市级科普教育基地。(责任单位:区教育局、科技局、自规分局、姜堰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旅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气象局、科协等)
(3)推进科普基础设施普惠开放。构建“馆校结合”长效机制,推动市科技馆和科普基地的优质科普资源、活动、项目与学校科学教育双向互通。加强公益性引导,支持科研机构、企业、科技社团的科普场馆面向公众有序开放,鼓励经营性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面向公众优惠开放,节假日期间对中小学生免费开放。支持开展关爱弱势群体的公益科普活动。(责任单位:区教育局、科技局、姜堰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气象局、总工会、妇联、科协等)
4.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
建立健全应急科普协调联动机制,显著提升基层科普工作能力,基本建成“平战结合”应急科普体系。
(1)建立应急科普联动机制。将应急科普宣教纳入各级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体系,构建应急科普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应急科普宣教资源数据库。提升应急管理人员和媒体人员的应急科普能力,对突发生态环境、卫生健康、防灾减灾等重大事件社会舆情进行智慧化、网络化监督引导,及时做好政策解读、知识普及和舆情引导等工作,引导公众科学认识和积极防范突发事件。有效开展防灾减灾、应急避险等主题科普宣教活动,统筹各级各类资源和力量直达基层。(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科技局、姜堰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气象局、总工会、妇联、科协等)
(2)健全基层科普服务网络。健全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科普组织,切实发挥各级教育、医疗卫生、农业技术推广等领域的机构负责人和企业家在基层科技工作者队伍中的引领作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站)等场所建设科普阵地,推广科技志愿服务、主题科普活动等科普服务“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推动科普资源下沉、工作重心下移。依托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科技媒体、社会组织等组建科技志愿服务团队,大力发展科技志愿者和科普信息员队伍,加强基层专兼职科普人员能力培训,推进科技志愿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和精准化对接,完善科技志愿服务表彰激励等制度。(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教育局、农业农村局、科协等)
(3)提升基层科普供给能力。积极推进国家、省级科普示范区创建,扎实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创新基层科普支持方式,加大资金统筹,合理保障基层科普公共服务有效投入。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和生活生产技能,持续广泛开展全国科普日、科普宣传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公民科学素质大赛等各级各类主题科普活动,大力培育各领域特色科普品牌活动,年科普活动覆盖面达到常住人口的85%以上。(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科技局、工信局、自规分局、姜堰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利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文体广旅局、气象局、科协等)
5.科学素质开放合作工程
拓展科学素质建设交流渠道,搭建开放合作平台,推进科技科普交流合作。
(1)拓展合作空间。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聚焦科技赋能产业、科普惠及民生等重大议题,促进科学技术与人文文化相互渗透、协调发展。推动科普场馆、科技志愿服务、青少年科技创新等方面的交流,构建多层次、宽领域、广范围科普合作模式。(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科技局、文体广旅局、科协等)
(2)实现共建共享。加强区域科普资源协同发展,在创新方法、科普资源共享、科普人才交流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建立常态化的区域科普合作交流机制。深化与省内其他地区的合作交流,依托省内场馆体系资源,在共建共享中提升科普资源供给能力。(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科技局、文体广旅局、科协、融媒体中心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将本方案有关任务纳入相关工作规划和计划,认真履职、协同配合。做好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组织实施,将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定期研究部署,提供支持保障,强化监督检查。
(二)注重监测评估。完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评估机制,落实国家新时代公民科学素质标准,定期开展公民科学素质监测评估、科学素质建设能力监测评估,把监测和评估结果作为提升科普事业发展的重要依据。强化督促检查与工作交流,查找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健全分类指导机制,指导各地强化组织、机制和条件保障,立足实际开展社会化、信息化、规范化、特色化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三)保障经费投入。区财政按照规定安排经费支持科普事业发展,将科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科普经费保障机制。区各有关部门统筹考虑和落实科普经费。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捐款捐赠、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促进公民科学素质发展资金来源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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