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全民科学素质提升提出了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批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为主线,着力构建社会化协同、智慧化传播、规范化建设的公民素质建设新生态,积极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努力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是时代最强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国发〔2021〕9号)、《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2021-2035年)》(苏政发〔2021〕75号)和《泰州市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实施方案(2022-2035年)的通知》(泰政发〔2022〕72号),结合全区公民科学素质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2025年目标:力争到2025年,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体制机制、条件保障等体系更加完善,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的基础设施体系更加公平普惠,科学家精神在社会广泛弘扬,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发展更加协同,公民科学文化水平全面提升,全区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19%,全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新提高。
2035年远景目标: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水平全面提高,城乡、区域之间发展差距显著缩小,科普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科普服务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科普公共服务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明显提升,科学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创新生态建设实现新发展,全面构建起开放合作、共建共享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新格局。
三、主要内容
本《方案》主要由“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构成。
其中,“总体目标”中提出:到2025年我区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19%。“重点任务”部分提出了“实施五大提升行动”和“推进五项工程建设”,即“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和“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科学素质开放合作工程”,明确了主要任务、工作措施、责任分工。“保障措施”部分主要是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监测评估,保障经费投入等内容。
四、解决的问题
聚焦我区公民科学素质水平整体不高、城乡差距明显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资源不足等突出矛盾,把解决对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最重要、影响最大、最具有基础性意义的问题明确为今后几年的工作重点。对于提高我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政府,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联阅读:关于印发《泰州市姜堰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实施方案(2022—203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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