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566907/2022-00001 | 分 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1-19 |
文 号 | 泰姜政发〔2022〕38号 | 时 效 | 有效 |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区有关委办局,区有关单位:
《泰州市姜堰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1-2025年)》已经区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9日
泰州市姜堰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1-2025年)
一、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
(一)区域概况与建设基础
1.区域概况
区位优势明显。姜堰位于江苏省中部,处于长江三角洲北翼,东接江苏沿海开发区,南接沪宁城市带,是地级泰州市的东门户,地理位置十分优越,水陆交通十分便捷。
自然生态条件良好自然资源丰富。姜堰区位于江苏省中部、江淮之间,地跨长江三角洲和江淮湖洼平原,水网丰富具有较强的生态调控功能。亚热带气候促使物产丰富土地肥沃,素有“鱼米之乡”之称。境内蕴藏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
综合实力持续增强。姜堰区坚持发展实体经济,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着力构建高质量现代化产业体系。2020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87.49亿元,可比增长3.8%,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6.9︰46.1︰47;2020年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576.8元,增长5.2%。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维持较高水平。实施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减排任务,累计削减COD 2907.13吨、氨氮396.71吨、总氮623.54吨、总磷70.17吨;SO2 617吨、NOx 983吨、挥发性有机物9764吨。2020年地表水省考以上断面优III比例达100%,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3.9%,PM2.5浓度34微克/立方米。
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全区实施泰州集中供水,污水处理厂或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镇级全覆盖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实施,累计建成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6.87%,镇村污水处理PPP项目启动,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覆盖率达65%。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完成面积比例达30.3%。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已达98%,餐厨垃圾应收尽收、应处尽处,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工业固废100%处置利用,危险废物、医疗废物100%安全处置。
2.工作基础
经济发展增质提效,经济实力明显跃升。地区生产总值、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工业开票销售、人民币存贷款余额较“十二五”期末分别增长50%、33.2%、58%、75%;三次产业占比由8:50:42调整为6.9:46.1:47.0。现代农业较快发展,高标准农田覆盖率94.5%,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姜堰模式成为全国样板,工业开票销售超亿元企业突破100家,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7.9%;获评全国中小城市科学发展指数综合实力、投资潜力、新型城镇化质量、绿色发展、科技创新“五百强区”。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较“十二五”期末提升0.44个百分点,创新驱动成效明显,发展后劲明显增强。
生态空间格局逐步筑牢。调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规模7.59平方公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13处,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实行生态红线保护制度和耕地保护制度。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遥感监测疑似问题核查。大力开展国土绿化行动,稳步提升林木覆盖率和自然湿地保护率,2020年全区林木覆盖率达27.28%,自然湿地保护率达52%。完成全区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完善空间规划,整合和提升现有工业集聚区。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实施产能过剩行业产能减量置换,取消辖区化工园区产业定位。
资源利用体系显著提升。开展工业企业循环经济试点,推进清洁生产和清洁能源替代,鼓励工业企业采用清洁生产工艺技术,达到节能、节水、降耗、减排的目的。实施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建设工程,节约农业灌溉用水。
生态产业体系持续发展。突出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大力发展智能电网、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获得首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命名,多次被表彰为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区,建成一批循环农业示范基地。加快构建大旅游格局,重点打造溱湖生态旅游及城区休闲文化两大旅游板块。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现代绿色服务业及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环境支撑体系日趋稳定。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加强城市道路及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淘汰国三排放车辆,关闭搬迁化工园区,稳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治理,严格落实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2020年全区空气优良率83.9%,PM2.5浓度34微克/立方米。扎实开展碧水保卫战,实施城区小区雨污分流改造、三水河等黑臭河道治理、通扬运河沿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疏浚整治河道,扎实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断面长制,2020年省考以上断面水质全面达标、优III比例100%,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幅度全省第二。着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销号管理机制,有序推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开展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规范固体废物贮存、转移处置行为。探索建立污染物集中处置“绿岛”项目。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督促工业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
生态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拓展主城区绿化,提升主干道两侧及街头游园绿化档次,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完成罗塘公园、体育公园、天目山公园建设,完善十里滨河绿化长廊。着力抓好绿色通道的绿化补植完善和提档升级工作,建成绿色屏障1500公里。加强森林公园保护,大力实施沟渠路堤绿化、农田林网建设、村庄绿化等,形成点、线、面结合的立体绿化系统。
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卓有成效。从政府、企业、社区、学校等多层面开展生态文化宣传教育,提升人民群众对生态文明的理解和关注。溱湖风景区先后荣获全国野生动物科普教育基地、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政府绿色采购比例始终维持较高水平。
生态制度体系逐步健全。创新环境管理体制机制,成立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党委政府负责、人大政协监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责任部门密切协同、社会群众共同参与的生态文明创建和环保工作机制。落实省厅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实施了水环境区域补偿和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创新生态文明市场化机制。持续推行企业环境行为评级活动,并将评级结果与银行授信、土地供给、上市扶持、水电费用等挂钩。完善政绩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建立区、镇、村三级河长体系,建立区级、镇(街)级、村级三级网格环境监管体系。创新基层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管理格局,创新设立村级“两个委员”。
生态文明创建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姜堰区2017年创成全国首批、苏中首家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基本建成,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党政实绩考核,分值比例达到20.75%。建立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大力开展绿色细胞工程建设,实现“国家级生态乡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全覆盖,创成一批省级生态文明示范村(社区)、省市县级绿色学校、节约型机关、绿色工厂。姜堰经济开发区在泰州地区率先创成省级生态工业园区,溱湖风景区创成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国家级环保科普教育基地。创成省市特色田园乡村8个、打造综合示范村88个,创建水美乡村30个,整洁村覆盖率100%。
(二)存在问题与压力预测
1.问题诊断
环境保护智慧化水平有待提高。尚无法实现各类生态环境数据的统计、汇总、查询、分析、共享和天空地全景动态展示,缺少天空地一体化环境治理体系。工业园区大气自动站、空气微站、水质自动站等建设情况尚不能满足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要求。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压力较大。PM2.5和臭氧年均浓度达标,但对应百分位浓度超标且季节波动性较大,呈现此消彼长的态势。空气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的基础还不够牢。
水环境形势不容乐观。部分断面水质存在季节性波动,“十四五”省控断面调整给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带来一定压力。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未全覆盖,农田退水、养殖废水、船舶码头废水以及秸秆浸泡废水等水污染现象依然存在,全区水环境形势不容乐观。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35%行政村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存在管网覆盖范围不足、处理量不足、设施运行质态不佳等现象。工业园区废水依赖城镇污水处理厂,未配套工业集中污水处理厂。
固废处置能力发展不均衡。“十三五”期间,全区以提升一般固废处置能力为主,无法满足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特定工业固废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新需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清运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
生态环境风险依然存在。受历史遗留问题的影响,企业关闭或搬迁后遗留块地土壤污染状况仍未摸清,具有一定的生态环境风险。
绿色发展任重道远。传统产业占比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偏小。运输行业以传统燃油动力为主。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节能减排任务繁重。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亟待提升。目前生态环境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优美生态产品还满足不了老百姓美好生活的需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还存在碎片化、分散化、部门化、短期化现象。
2.压力分析
双碳目标对绿色低碳发展提出更高要求。国家明确了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对清洁低碳绿色产业发展提出更高要求。姜堰水资源、土地资源等要素资源制约加大,资源环境承载力有限,可再生新能源体系尚未建成,如何实现经济与生态的协调发展和有机统一,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之路,是姜堰区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重大挑战。
面临气候变化导致的众多不利影响。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姜堰区属于南方红壤丘陵区,降水量时间上分布不均则会引发水土流失及其带来的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影响生态系统的稳定。资源利用方面,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旱季对长江等过境水量的依赖较大;涝季加重表土流失,引起土壤退化,对土地资源利用造成威胁。水土流失严重地削弱农业生产基础,制约农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损害区域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自然灾害方面,易造成干旱、渍害、涝灾和旱涝交替等自然灾害。
(三)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面临机遇
(1)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科学指引和强大思想武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新要求,系统形成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习近平总书记不断丰富生态文明建设内涵,2020年在江苏考察时强调,要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群众的共识和呼声。
现在,生态文明建设已经纳入我国国家发展总体布局,建设美丽中国已经成为中国人民心向往之的奋斗目标,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快车道。姜堰区人民政府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奋力建设“智造姜堰、生态姜堰、活力姜堰、精致姜堰、幸福姜堰”!
(2)“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等重大国家区域战略加快推进
随着“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速构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等重大国家区域战略加快推进,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战略深入实施,区域一体化和协同发展将进一步实质性推进,对姜堰深度融合发展、承接产业转移、引进核心要素等方面拓宽了新的渠道。
(3)以长三角一体化、锡常泰经济圈等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的区域发展新引擎加快形成
锡常泰经济圈逐步形成,上海都市圈辐射作用不断延伸,苏中地区在区域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将更加凸显,姜堰将迎来更深层次融入区域发展、缩小与先进地区差距的重大契机。
2.未来挑战
(1)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
国际形势的深刻变化,将对姜堰传统的对外开放模式、贸易方式带来较大冲击,部分外向型产业将应对阶段性的波动震荡。
(2)“双碳”战略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把“双碳”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顺利完成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国家和地方文件印发,对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等提出目标要求。
中国目前仍处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加快推进阶段,实现全面绿色转型的基础仍然薄弱,双碳战略对姜堰区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带来巨大挑战。
二、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在江苏视察指示精神以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紧扣“强富美高”总目标,着眼“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保护生态环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紧抓“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机遇,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统领,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源头治理为抓手,更高标准守护蓝天、碧水、净土,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减污、降碳、增长协同推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走“生态美、百姓富、产业绿”的姜堰新路,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
(二)规划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综合施策,精准治污。
以城带乡,振兴乡村。
党政同责,共享共建。
(三)规划范围与期限
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姜堰区行政辖区,总面积857.75平方公里,包括罗塘街道、三水街道、天目山街道、梁徐街道4个街道,溱潼镇、顾高镇、蒋垛镇、大伦镇、白米镇、娄庄镇、俞垛镇、张甸镇、淤溪镇9个镇,1个经济开发区——江苏省姜堰经济开发区,1个度假区——江苏省姜堰溱湖旅游度假区。
2.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2020年。
规划期限:2021年-2025年。
(四)规划目标与指标
1.规划目标
通过推进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大体系建设,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起步,建成经济繁荣与生态宜居协调融合、都市风貌与田园风光相映生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典范。
2.建设指标
依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修订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环办生态函〔2021〕353号),结合姜堰区实际,共设置六大领域41个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9个,参考性指标16个,申报条件指标6个。
表 2-1 姜堰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指标体系
领域 | 任务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指标值 | 指标 属性 | 2020年 现状值 | 2025年 目标值 | 责任部门 | 达标 难度 |
生态制度 | (一)目标责任体系与制度建设 | 1 |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 - | 制定实施 | 约束性 | 制定实施 | 制定实施 | 当地政府及各有关部门 | 已达标 |
2 | 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情况 | - | 有效开展 | 约束性 | 有效开展 | 有效开展 | 当地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 | 已达标 | ||
3 |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 | ≥20 | 约束性 | 20.75 | ≥20.75 | 组织、人事、生态环境等部门 | 已达标 | ||
4 | 河长制 | - | 全面实施 | 约束性 | 全面实施 | 全面实施 | 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 | 已达标 | ||
5 |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 | % | 100 | 约束性 | 100 | 100 | 生态环境局 | 已达标 | ||
6 | 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 | 开展 | 参考性 | 开展 | 开展 | 生态环境局 | 已达标 | ||
生态安全 | (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 7 | 环境空气质量 | % | 约束性 | 生态环境局 | ||||
优良天数比例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83.9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已达标但较难持续提升 | ||||||
PM2.5 浓度下降幅度 | 15 | |||||||||
8 | 水环境质量 | % | 约束性 | 生态环境局 | ||||||
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提高幅度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0(达到或优III比例100%)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已达标但较难维持 | ||||||
劣 V 类水体比例下降幅度 | 0(消除) | |||||||||
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 100 | |||||||||
生态安全 | (三)生态系统保护 | 9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其他地区 | ≥60 | 约束性 | 67 | ≥67 | 生态环境局 | 已达标 | |
10 | 林草覆盖率 平原地区 | % | ≥18 | 参考性 | ≥27 | ≥27 | 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等部门 | 已达标 | ||
生态安全 | (三)生态系统保护 | 11 | 生物多样性保护 | 参考性 | 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部门 | |||||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 | % | ≥95 | ≥95 | ≥95 | 已达标 | |||||
外来物种入侵 | - | 不明显 | 不明显 | 不明显 | ||||||
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持率 | % | 不降低 | (无) | (无) | ||||||
(四)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 12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 % | 100 | 约束性 | 100 | 100 | 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等部门 | 已达标 | |
13 |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 - | 建立 | 参考性 | 建立 | 建立 | 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部门 | 已达标 | ||
14 |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 - | 建立 | 约束性 | 建立 | 建立 | 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 | 已达标 | ||
生态空间 | (五)空间格局优化 | 15 | 自然生态空间 | -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约束性 | 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部门 | |||
生态保护红线 | 7.59km2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已达标 | |||||||
自然保护地 | 6.846km2 | |||||||||
16 | 河湖岸线保护率 | %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参考性 | 98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 | 已达标 | ||
生态经济 | (六)资源节约与利用 | 17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 吨标准煤/万元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0.2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和改革等部门 | 已达标但较难持续下降 |
18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 立方米/万元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49.6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水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 | 已达标 | ||
19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 % | ≥4.5 | 参考性 | 29.44公顷/亿元 | ≥5.0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较难持续下降 | ||
20 | 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 | % | 参考性 | 农业农村局 | ||||||
化肥利用率 | ≥43 | — | ≥43 | 易达标 | ||||||
农药利用率 | — | ≥43 | ||||||||
生态经济 | (七)产业循环发展 | 21 |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参考性 | 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 | |||||
秸秆综合利用率 | % | ≥90 | 95 | ≥96 | 已达标 |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75 | 98 | ≥99 | |||||||
农膜回收利用率 | ≥80 | 92 | ≥93 | |||||||
22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 | ≥80 | 参考性 | 95 | ≥95 | 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 | 已达标 | ||
生态生活 | (八)人居环境改善 | 23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 % | 100 | 约束性 | 100 | 100 | 生态环境、水利、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 | 已达标 |
24 |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 | 100 | 约束性 | 100 | 100 | 卫生健康、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部门 | 已达标 | ||
25 | 城镇污水处理率 | % | ≥85 | 约束性 | 95 | ≥98 | 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各镇街等 | 已达标 | ||
26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 | ≥50 | 参考性 | 50 | ≥60 | 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各镇街 | 已达标 | ||
27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80 | 约束性 | 100 | 100 | 城市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 | 已达标 | ||
28 |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占比 | % | ≥80 | 参考性 | — | ≥80 | 城市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镇街等 | 易达标 | ||
29 |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约束性 | 96.8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农业农村、卫生健康、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 | 已达标 | ||
(九)生活方式绿色化 | 30 |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 | ≥50 | 参考性 | 100 | 100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已达标 | |
31 | 生活废弃物综合利用 | - | 实施 | 参考性 | 城市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 | |||||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 | 实施 | 实施 | 已达标 | |||||||
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储运 | 实施 | 实施 | ||||||||
32 | 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 % | ≥80 | 约束性 | 85 | ≥88 | 财政、行政审批等部门 | 已达标 | ||
生态文化 | (十)观念意识普及 | 33 |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 | 100 | 参考性 | 100 | 100 | 组织部 | 已达标 |
34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 | ≥80 | 参考性 | 86 | ≥86 | 独立调查机构 | 已达标 | ||
35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 | % | ≥80 | 参考性 | 90 | ≥90 | 独立调查机构 | 已达标 | ||
申报条件 | (一)规程第九条 | 36 |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 | - | 有效开展 | - | 有效开展 | 有效开展 | 纪委监委、组织部 | 可申报 |
37 |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 - | 有效开展 | - | 有效开展 | 有效开展 | 审计局 | 可申报 | ||
38 | 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 - | 有效开展 | - | 有效开展 | 有效开展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可申报 | ||
39 |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 - | 有效开展 | - | 有效开展 | 有效开展 | 生态环境局 | 可申报 | ||
40 | “三线一单”制度 | - | 有效开展 | - | 有效开展 | 有效开展 | 生态环境局 | 可申报 | ||
(二)规程第十条 | 41 | 近3 年存在下列情况的地区不得申报: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生态环境部组织的各类专项督查中存在重大问题,且未按计划完成整改任务的; (二)未完成国家下达的生态环境质量、节能减排、排污许可证核发等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的; (三)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的,以及因重大生态环境问题被生态环境部约谈、挂牌督办或实施区域限批的; (四)群众信访举报的生态环境案件未及时办理、办结率低的; (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结果为“一般变差”“明显变差”的; (六)出现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 | - | 不得出现 | - | 未出现 | 保持不出现 | 生态环境局 | 可申报 |
注:“—”表示现状年无相关统计数据。
3.指标可达性分析
约束性和参考性指标中存在达标风险的指标情况见表2-2。
表2-2 风险指标情况
指标序号 | 指标名称 | 类别 | 指标属性 | 难保持提升原因 | 努力方向 |
7 | 环境空气质量 | 已达标,较难保持提升 | 约束性 | PM2.5 日均第95百分位浓度、臭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超出对应日均值标准,PM2.5、臭氧浓度季节波动较大,环境空气质量提升难度较大。 | 加强PM2.5、臭氧协同控制,加强移动源和扬尘治理。 |
9 | 水环境质量 | 一方面水环境质量存在季节波动;另一方面“十四五”期间,姜堰区国省考断面调整较大,泰东大桥断面为国考断面不变,朱楼桥断面由省考上调为国考断面,新增蒲津大桥省考断面。国省考断面调整给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带来一定压力。 | 1、以治污工程建设为基础,以综合整治和强化执法为手段,以科技和制度创新为支撑,健全水污染防治工作长效监管机制。2.全面开展河道环境综合治理,加大全区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力度,加快推进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 ||
17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 姜堰区目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处于低水平,规划期难以维持一定的下降率。 | 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同时调整能源结构,推动发展可再生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使用高比例。 | ||
19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 较难持续下降 | 参考性 | 受疫情等客观因素影响,姜堰区GDP 增长缓慢,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难度大。划期内指标难以维持一定的下降率。 |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使用面积,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调整产业结构,构建现代化产业发展格局,提高经济增长速度。 |
20 | 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 | 易达标 | 现状程度未知,较难掌握规划期内工作难度 | 加强数据统计,推进生态农业发展,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实施农药化肥见谅化行动,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 | |
28 |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占比 | 现状程度未知,较难掌握规划期内工作难度 | 加强数据统计,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按村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 |
三、规划任务与措施
(一)生态制度体系建设
1.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制度。严格按照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对全区14个优先保护单元、44个重点管控单元和15个一般管控单元实施分类管控,建设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姜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深入贯彻排污许可制。继续推进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固定源“一证式”管理模式,建立排污许可质量控制长效机制。建立排污许可联动管理机制,加快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融合,推动排污许可与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清洁生产审核等制度有机衔接。探索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改革试点,推进建设项目环评、能评等联动审批,协同推进主要污染物和碳减排。
严格执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实施市级以上园区(工业集中区)规划环评全覆盖,确保规划环评执行率达到100%。优化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推动落实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挂钩,严格“两高”项目环评审批。
持续优化河长制。继续严格落实三级河长制,优化民间河长、媒体河长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企业河长机制;延展“塘长制”责任体系。探索建立边界河湖共建共管共享和联防联控机制。完善各镇街及成员单位监督考核机制,开展常态督查和情况通报,加强督查考核结果运用。创新优化多元监管机制体系,建立健全“河长+警长+检察长+派驻组长”协同联动工作机制。
2.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
强化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和节约制度。强化和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要求,深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与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扶持,逐步取消对化石能源的普遍性补贴。完成泰州市下达的节能和碳减排目标任务。
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着力“强监管”,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刚性约束。全面推行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快实施重点节水工程。突出工业降耗,推广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大力开展节水型载体创建,依规有力开展用水审计、水平衡测试,推行合同节水管理,全面规范取水监管,加强取水口安装远程监控。
实行最严格土地节约集约制度。促进高度城市化地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升农村建设区域空间利用效率,提升耕地的产量效益;统筹推进历史遗留地块的生态保护修复、复垦复绿。加强耕地资源的综合管理,严守耕地红线,提升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立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措施清单,对永久基本农田进行严格保护。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减量化”;合理确定重新选址新建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规模。
3.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以三调为契机,摸清六大类自然资源底数,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构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调查监测系列规范,调查监测自然资源状况和动态变化;建设调查监测数据库,科学分析和客观评价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治理利用的效率。到2025年全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体系。
建立资源保护补偿机制。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利用市场力量,对资源消耗、资源保护投入进行补偿,实现生态环境服务功能受益者向提供者的转移支付。进一步完善全民所有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健全依法建设占用自然生态空间和压覆矿产的占用补偿制度。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健全自然资源收益分配制度。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建立生态产品调查监测机制,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评价机制。探索GEP(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制度,推动实现GDP、GEP双核算、双提升。探索建立体现市场供需关系的生态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加强GEP核算成果应用,进一步提高决策效能。到2025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制度框架初步形成,具有姜堰特色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基本建立。
推进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以问题导向重点开展姜堰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恢复,兼顾对人工生态系统进行修复和生态重建。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等相关专项规划,分区实行生态修复工程。重点实施鲍老湖森林公园河道整治及绿湖及绿化提升工程,溱湖国家湿地公园河道清淤、鸟类生境营造及湿地植被修复工程。
4.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制度。强化党政主导责任,压实部门主管责任。强化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将应对气候变化指标纳入党委政府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绿色经济和生态环境考核指标在领导干部履职实绩考核中的权重。探索将考核结果作为区域资金投入、项目审批和政策扶持的参考依据。规划期内保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不低于20.75%。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领导小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整改督查机制和协作配合机制,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队伍建设。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评价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推动案例实践。建立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制,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与司法紧密衔接,推进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
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对于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追究各相关领导干部责任。
优化生态保护财税政策。持续完善污染物总量排放收费标准资金返还机制,建立以绿色发展和环境改善质量绩效为导向的财政奖惩制度,推进稳定化、常态化财政资金投入。完善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和生态保护补偿政策。园区探索建立排污权收储机制、企业差别化管理制度。
5.建立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推进“智慧环保”二期建设,完善全区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污染源监测网络,提升各环境要素及应急执法监测能力建设。加强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完善工业园区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双控”。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执法体系。建立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大力推进“互联网+执法”等非现场执法。推进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健全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力度,规范环境执法程序。深化环境执法监管垂改工作,构建三级监管执法体系,充实一线环境执法力量。持续深化村(居)“两个委员”创新做法。
(二)生态安全体系建设
1.做好“三水统筹”,协同联动提升水域功能
(1)协同治理水环境、水资源,品质化推进多元监管
加强水环境治理和监管。加强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与运行维护。推进地表水、地下水协同治理。加强控源减污,持续削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开展汛期水污染隐患排查工作。
强化水资源保障。开展周山河应急备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及新(扩)建工程,推进应急备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地长效管护,提高饮用水安全保障。有序实施《泰州市姜堰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启动实施城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完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推广雨水利用。推进海绵公园、海绵小区和国家节水型城市建设。
推进河湖治理多元监管。推进“检察官驻河长办工作站”建设,建立“区纪委监委派驻河长办监察室”,建立健全“河长+警长+检察长+派驻组长”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河湖治理与保护成效。提升区级河湖水域保护与空间管控能力,集成无人机空间巡检监管、河岸视频监控、河湖水质监测“三网”平台,推动网格、警格、水格“三格”融合,助力河湖长、河湖警长、断面长“三长”联动。全面推进“数字水网”建设,建设智慧河湖体系,推动实现水安全风险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健全幸福河湖建设投入机制,编制《2022—2030全域幸福河湖建设规划》。
(2)着力改善断面水质,加强入河排污口改造
排查骨干河道环境问题,开展全域治水行动。加快构建河湖一体化的长效管理机制。对区级骨干河道河口断面进行水环境问题排查。制定并落实《姜堰区全域治水三年行动方案》。加强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水污染防治,到2025年全区省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要求Ⅲ类及以上比例达到100%。
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推进溯源整治工作。全面开展排污口排查整治溯源工作,明确入河排污口整治要求。分类进行整改、拆除。
(3)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开展养殖尾水专项整治
全面推进城乡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全面消除污水直排口、污水管网空白区。全面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摸底排查,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至2025年全面消除我区农村黑臭水体。
组织开展池塘养殖尾水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排查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完成情况、尾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以及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情况。对菱角废草、农业秸秆打捞清淤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4)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严格管控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农业面源污染。开展农村河塘疏浚,实施农村河道清洁工程,开展溱湖、新老通扬运河等河道清障行动,对区级河道中的网簖网箱进行集中清理。对溱湖湿地水上绿化进行养护修剪,对农田沟渠、塘堰等灌排系统进行生态化改造。
加强畜禽养殖禁养区、非禁养区规范管理和监管工作。全面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养殖行为,加快养殖场设施装备改造提升,打造生态循环畜牧业绿色生产示范基地。加强养殖污染管控,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新技术,促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加强水产养殖尾水生态化治理。
(5)重点工业园区污水工程建设
建设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白米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工业废水治理设施,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加强对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特征水污染物的监管,建立重点园区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推进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源特征因子在线监测,提升工业园区监控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
2.深化大气污染防治,统筹控制污染物减排
(1)实施全域治气
分阶段实施全域治气,全面梳理各镇街、各工业园区大气污染源排放现状,深度剖析我区大气污染治理的提升空间,提出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有效途径,做到精准、科学治气。
(2)强化PM2.5与O3协同控制
深入研究PM2.5与O3污染协同作用机理,持续开展秋冬季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加强PM2.5与O3的管控和治理。以VOCs和NOx治理为抓手,协同控制PM2.5和O3污染,鼓励产生VOCs的重点企业在O3易发时段采取错峰生产方式减排。
(3)加强VOCs综合整治
加强源头控制。积极推行工业、建筑、汽修等行业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和产品。到2022年底,汽车制造行业等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产品使用比例达到80%以上。禁止VOCs排放量高的有机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粘剂的新、改、扩建项目审批。
推动工业企业VOCs治理。开展家具、涂装、铸造、建材等行业各类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削减内源。推动企业提高VOCs治理效率。促进建材、印染、喷涂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园区化发展,实施工业园区(集中区)排污限值管理,督促工业园区建立健全VOCs监测监控预警体系。建设VOCs“绿岛”项目,实现“集约建设,共享治污”。
强化VOCs无组织排放管控。加强移动源管理,在2023年底前,对销售额较大的加油站加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2025年底前,构建完整的VOCs排放数据库。强化餐饮油烟VOCs综合整治,加快推进餐饮油烟集中处理等“绿岛”项目建设。
(4)严格控制工业废气污染防治
严控大气污染物许可排放量。强化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严格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和时限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按照许可排放量对企业实施总量管理。
推进重点行业工业废气治理。持续推进重点行业工业废气清洁排放改造。加强电力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有计划推进建材、铸造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完成市定削减目标。
(5)强化移动源和扬尘污染治理
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完善尾气检测维护(I/M)制度,强化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及维修机构监督管理。做好现有营运车辆情况排查,全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国Ⅵ排放标准和相应油品标准。推行“绿色车轮”计划。加快推进园区、大型商场等物流集散地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的建设。加强船舶污染防治,限制高污染、高耗能船舶使用,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船舶。
加强扬尘治理。加强道路扬尘治理,开展“清洁城市”行动,积极探索、创新保洁作业方式,建立高效的市政道路日常养护机制。加强施工扬尘监管,严格落实绿色文明施工,完善无组织排放污染治理。
(5)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和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修订并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大气污染预测预报预警系统和重污染天气预警机制。利用天空地一体化信息平台,实现PM2.5、VOCs、O3等重点污染物实时动态追踪,进一步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统筹区域环境执法监管,开展区域大气环境联合执法检查,积极响应长三角区域联防联控要求,落实重大活动、区域污染应急管控等区域联防工作。
3.统筹土壤和地下水协同防控,切实保障土壤质量
(1)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推行土壤状况调查全覆盖与土壤环境质量精细化管理,建设我区土壤环境质量动态管理数据库。加快推进“智慧环保”物联网二期项目建设和应用,实现重点土壤污染源自动监控和源头防控。
(2)有序推进工业污染土壤修复
推进姜堰经济开发区老化工片区拆迁土地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修复工作。加强污染地块整治与地下水风险管控,防止地下水污染与扩散。到2025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3)推进农用地土壤安全利用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强化耕地监测。根据省市部署,设置监测点位,持续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物、无机污染物监测工作。实施耕地质量调查与监测,如发现受污染耕地及时开展耕地土壤污染修复,加强由其他类型土地转换的耕地监测,确保土地用途转换后的安全利用。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行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降解膜使用等措施。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实施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全面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养殖行为,打造生态循环畜牧业绿色生产示范基地,推行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加强水产养殖尾水生态化处理,大力发展生态养殖。
(4)加强土壤和地下水联防联控
开展土壤、地下水、沉积底泥的污染调查,实施土壤、地下水联防联控,制定综合风险控制方案。对区内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危废经营单位周边土壤、地下水定期开展环境监测。
4.统筹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1)加强生态林保护
严格林地用途管控。积极开展一年一次生态公益林自查验收工作,彻底摸清森林公园界线。严格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用途管制,林地用途按生态公益林、商品林分级管控严禁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强控森林采伐限额。严格林地征占用审批,尽量避开生态脆弱区,严格审核项目征占用林地时对森林资源以及生态多样性的影响。加强林地管理,落实省林业厅下达森林采伐限额,保障林地定额,实行商品林禁伐政策。
保护森林生态系统。实施低产低效林改造、长防林建设、乡村风景林示范点建设、森林公园建设、碳汇林建设、退化林修复建设、举办义务种树活动、重点区域森林“四化”建设、森林抚育,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实现“双增长”。对鲍老湖森林公园实施河道整治及绿化提升工程,实施溱湖湿地植被修复。
(2)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逐步划定湿地名录,完善湿地分级分区保护。按照“国家—省—市”三级保护体系,逐步划定并公布湿地名录。将湿地按照国家重要、省级重要、市级重要和一般湿地进行分级保护。加强溱湖国家湿地公园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保护,对湿地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合理利用区三大功能分区,实行分区建设与管理。
建立、完善湿地保护体系,提高湿地保护率。健全湿地保护体系,加强各级湿地保护管理机构能力建设并制定湿地保护政策,建立和完善湿地监控和功能评价体系。对已有的湿地进行常年的追踪测定和调控,并且强制执行湿地保护政策。
完善湿地资源的用途管理制度,加强湿地用途监管。禁止征用、征收或者改变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湿地用途。确需征用、征收湿地生态红线以外湿地或改变用途的,经批准后用地单位负责恢复或重建与所占湿地面积和质量相当的湿地,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
开展生态缓冲区建设。实施一系列生态涵养缓冲区的建设工作。兴建人工湿地,积极扩大人工湿地面积,借助人工湿地技术高效处理养殖尾水,于2025年底建成水产养殖、人工湿地互利共生,养殖废水近零排放的绿色生态体系。在2023年底前建成工业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处理示范工程。
开展水生态调查与恢复。开展全区水生态环境调查,启动溱湖、泰东河等重要河湖生态状况摸底调查及评估工作,以溱湖生态湿地为重点持续开展全区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推进溱湖、鲍老湖、新老通扬运河等重点区域河湖生态缓冲带及水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对鲍老湖、溱湖进行水生态环境修复。
(3)加强农田生态系统保护
保护耕地、发展生态农业。严守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在全域范围内实施化学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发展生态循环种养,推广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生态农业发展模式,提高农田耕地质量,提升农田土壤固碳能力。
运用综合措施努力改造中低产耕地。加强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成果应用,增加对中低产田开发的投入,依靠成熟的农业技术,逐步建立耕地、特别是中低产农田的集约开发经营激励机制。
积极而稳定地开发后备土地资源。正确处理土地开发与农田基本建设的关系,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特别是要保护宜农荒地分布区的稀有动植物资源,保留一定面积的具有典型意义的自然景观和绿色植被。
(4)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
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构建生物多样性观测站网。营造全民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氛围。提升生物多样性管理力度,制定明确生物栖息地和生活通道恢复目标,确保到2025年,全区重点生物物种种数保护率超过95%。
5.全面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1)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体系
健全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健全以环境风险企业、园区、重点区域为主要目标的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实施姜堰经济开发区风险评估及预案修编工作。2025年年底前,姜堰经济开发区重点企业、开发区及区域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率100%,三级防控体系工程建设率100%,企业、园区生态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强化。
构建三级应急联动体系及综合救援应急体系。把生态环境风险纳入常态化管理,系统构建全过程、多层级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推进区、镇(街道)、企业三级应急联动体系,构建政府、社会、企业多元共建的综合救援应急体系。
(2)强化全过程风险防控
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与风险防控。实施重金属污染总量控制,实施一批重金属减排工程。加强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推动涉重行业生产工艺设备提升改造及风险防控。推动涉重产业整合与集中入园,实施园区废水提标改造。完善区域、重点企业重金属监测监管能力。定期对辖区内重点监管企业和涉重园区周边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
加强重点行业环境风险整治。定期对姜堰经济开发区涉重、危险废物和持久性有机物的企业组织开展环境风险源调查。开展重点企业循环化改造,提升监控预警平台建设,建立应急处理物资库。加强有毒有害化学品管理,做好环境管理登记。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各环节实行全生命周期监管。
(3)提高固废处置利用水平
完善固废处理体系,推动固废源头减量。全方位强化农业废弃物、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强化一般污泥处置能力,增强部分工业固废资源化处理能力。在重点行业聚集区建设固废集中处置中心,推动固废集约化处置。加快推进固废污染源头减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实施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限值限量管理和差别化的处置价格政策。降低生活垃圾产生量,强化白色污染治理,推广可降解塑料产品。
强化工业固废安全处置,推广绿色生产。核实我区一般固体废物量,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进一步加大全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管理力度。提高对固废经营单位的清洁生产审核力度,推进企业绿色建设和循环工业园区发展。到2025年,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置率达100 %。
提高危废处置水平,强化危废申报登记和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危废处置水平,重点加强电镀、废旧不锈钢回收利用等行业整治。提升开发区小微企业危废收集贮存中心“绿岛”项目运行质态。做好医疗废物分类工作,实行医疗废物投放、收集、贮存全链条管理。提高危废监管信息化水平,对危废贮存场所、转运流程实施全面备案、监管。
推进农业固废处理体系建设,强化资源化利用。提高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能力,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推广易回收地膜和地膜减量替代技术,实施秸秆离田资源化利用。推进生态健康养殖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落实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强化水产养殖行业废弃物处理。
(4)全面提升辐射环境安全水平
开展废旧金属熔炼企业、电磁辐射企业等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加强放射性废物、废弃放射源存放和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有序推进放射源在线监控工作。严管高风险领域移动放射源在线监控,实现在线监控全覆盖。到2025年,确保区内辐射工作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环评文件审批、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放射性同位素转移备案及回收备案率100%。积极构建辐射事故应急响应能力,提升辐射反恐应急处理能力。“十四五”期间,废弃(退役)放射源做到100%收贮。
(5)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推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严格落实用能“双控”制度,探索将碳排放重点企业纳入污染源日常监管,试行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制度等与碳排放核查制度相融合。切实加强节能监察和对标力度,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提高非化石能源和新能源利用比例。把“双碳”纳入城市发展整体布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造溱湖生态经济区“近零碳排放”示范区。
(6)提高突发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
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加强水利工程管理,通过大量修建水利工程,结合田间措施拦蓄地表径流,涵养水源、控制水土流失。重新配备相关人员及设施,完善洪涝灾害易发区工程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提高应急响应和救助能力。严格按照《泰州市姜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形成以姜堰区减灾委员会为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区减灾委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区应急管理局承担区减灾委日常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按程序开展灾害救助工作,同时做好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工作。
提升防灾避险绿地建设水平。完善现有城市绿地防灾避险功能,提升新建绿地防灾避险设计水平,实现三级避险绿地。优先选择提升完善现有绿地的防灾避险功能,统筹协调其他可用于防灾避险的场所。充分考虑功能避险绿地的平灾转换。
(三)生态空间体系建设
1.划定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巩固生态格局,落实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评估调整后生态保护红线保护工作,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设,解决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用地矛盾冲突。加强对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监督巡查工作,确保全区7.59平方公里生态环境保护红线面积只增不减,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高。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提升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立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措施清单,对永久基本农田进行严格保护。经依法批准征用的永久基本农田应当按要求进行补划,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0466.30公顷。根据土壤环境调查结果,实行耕地土壤环境动态管理。
严守城市开发边界,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按照集约适度、绿色发展要求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建立区级、镇级两级分级管理体系。加强开发边界内用途管制,加强与其他控制线的协同管控。近期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7435.53公顷以内。
2.落实自然保护地体系
落实自然保护地监管。严格按照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对溱湖国家湿地公园加强管理,落实溱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监管责任。提升生态保育水平,推进湿地恢复重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全面优化溱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管理能力。
3.优化国土空间布局
(1)建设集约高效的城镇格局
形成“一主两副、三区三轴、多点支撑”的城镇空间结构。一主:姜堰中心城区;两副:溱潼城市副中心与张甸商务副中心;三区:北部溱湖生态经济区、中部工业集中区、南部通南经济发展区;三轴:宁靖盐城镇发展轴、宁启城镇发展轴、姜高路城镇发展轴。
(2)构建现代化产业发展格局
1)产业体系
构建以建筑业为支撑,由三大主导型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组成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2)产业目标
将姜堰区打造为更高质的先进制造业发展基地;更高能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更高效的现代绿色农业示范区。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坚持存量提升与增量扩大并举,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服务化、绿色化发展。
3)产业空间布局
全区形成“一区两园多集聚,两轴三区齐发展”的产业空间布局。
(3)构建“两区一源,多廊多点”生态保护格局
在落实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市域绿色骨架要求下,以姜堰区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为基础,确定区级生态网络,构建“两区一源,多廊多点”生态保护格局。
(4)强化河湖管理与保护
一是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落实河湖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完善河湖管护标准体系和监督考核机制。二是加强河湖空间用途管制,建立建设项目占用水利设施和水域岸线补偿制度。三是积极运用卫星遥感等先进技术强化河湖监控。四是结合水旅文化实施城区水环境提升工程,打造两岸遗址文化景观风光走廊,将生态岸线与水文化展示融为一体。
(四)生态经济体系建设
1.推动发展生态产业
(1)发展生态农业
推进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开展农田灌溉尾水达标排放治理工程,开展农药、化肥使用量负增长行动,推广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生态农业发展模式。建设优质粮食基地、发展生态健康畜牧、生态健康水产养殖。提升果蔬产品科技含量,构建种业发展体系和产品加工产业体系。增强渔业品牌竞争力,提高产品附加值。
(2)发展生态工业
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牢固树立“亩均论英雄”理念,深化资源要素集约配置,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不断优化工业发展内生质态。
(3)发展生态服务业
充分彰显姜堰禀赋特征优势,做特做响全域旅游支柱产业,壮大发展现代商贸、居民服务等两大生活性服务业,积极发展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电子商务等四大生产性服务业,打造“124”的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推动姜堰区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2.积极调整产业结构
推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坚持存量提升与增量扩大并举,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服务化、绿色化发展,着力构建“四新”特色产业为引领、先进制造业为主导、现代服务业为驱动,现代农业为基础、建筑业为支撑的高质量现代化产业体系。
3.加快优化能源结构
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发展非化石能源和新能源,实施一批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加快推进天然气管道、LNG接收站、天然气储气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姜堰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试点工作。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础上,传统能源逐步退出。
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深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与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提升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水平。在工业生产领域积极推广低碳新工艺、新技术,鼓励开展碳捕捉、利用和封存(CCUS)等碳减排关键技术的设备研发和创新,强化企业碳排放管理。确保2025年单位GDP能耗、水耗满足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4.大力调整运输结构
优化货物运输结构,提升铁水运输比重。加快推进运输结构调整,推动大宗货物运输转向铁路和水路。结合姜堰铁路物流园建设进程,着力推动铁路货运场站设施升级改造,协同推进姜堰至高港港区铁路专用线前期研究。依托通扬线推动内河集装箱货源整合集聚,开通内河集装箱运输航线,强化与高港、太仓等沿江重点港口合作,实现海港的国际物流功能、通关服务等向内河集装箱港延伸。
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提高新(清洁)能源车辆机械运输比例。加大内河船舶生活污水防污设施改造力度。加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应用。推广应用集装箱和厢式半挂车等标准化运载单元和货运车辆。将公共充电桩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范围。加快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和改造。优化港口能源消费结构,优先使用以电能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为动力的港口机械和运输装备。
5.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构建绿色低碳生产方式。构建绿色低碳工业产业链,重点推进高耗能行业绿色改造,加强重点行业末端治理。构建现代农业示范区,发展绿色低碳服务业,加速现代物流业发展,强化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居民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发展绿色建筑、绿色交通。推进“绿屋顶”计划,推动建筑领域太阳能光电技术应用,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的使用,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增加生态系统碳汇。提高道路绿化覆盖率,增加草地、湿地、生态缓冲区、生态修养区等生态工程建设,加强河渠防护林建设。以溱湖国家湿地公园为典范,建立和完善湿地保护功能,增强湿地生态系统碳汇功能。
推进“近零碳排放”示范区工程。打造溱湖生态经济区“近零碳排放”示范区,探索姜堰经济开发区或具有条件的其他工业园区开展以及全链条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示范工程项目建设。
探索碳排放市场化交易工作。推进碳排放交易,按照江苏省碳市场建设的总体要求,开展面向各类市场主体的碳市场能力建设活动,培育一批碳交易咨询、碳资产管理、碳金融服务等碳交易服务机构,做好我区企业纳入碳市场的相关准备工作。
加强全区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加强温室气体监测与信息化平台建设,从排放源和污染物监测入手,形成完善的监测机制。
6.推进行业清洁化生产
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重点实施能源、建材、化工、印染、造纸、原料药、电镀、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清洁生产。持续推进建材、喷涂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十四五”期间实现“双超”、“双有”或“高能耗”、以及危废经营单位和年产100吨以上产废单位清洁生产全覆盖。到2025年,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比例达100%。
7.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
推广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落实国家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推进经济开发区创建国家级生态园区,深入实施园区循环改造。推广姜堰经济开发区改造经验,开展省级以下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更高水平、更高层次推动资源综合利用,进一步提升园区的带动和辐射效应,推动全区绿色转型再加速。
推进园区补链延链壮链。以“链式”思维加强产业培育,进一步建强园区载体,优化产业发展格局,围绕产业链补链、强链、壮链,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深入实施产业链“链长制”,落实部门挂钩联系产业链制度,围绕细分业链实施强链、补链、壮链工程,推动链式集聚,培育打造10个以上百亿级产业集群。
促进工业园区资源利用高效化。加大工业园区重点行业的节能改造力度,加大企业对节能设备、节能技术的应用,实现能源的梯级利用,达到国家、省、市设定的节能目标。推行清洁生产,促进源头减量。开发能源资源的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开展清洁能源替代改造,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推动余热余压利用、企业间废物交换利用和水的循环利用。推进水资源替代,大力推进工业园区中水回用工程建设。推广工业建筑绿色节能。
(五)生态生活体系建设
1.加强城乡环境一体化建设
加强饮用水安全建设。加强周山河邢家应急水源地保护,确保水源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II-III类标准。沿河两岸禁止污染物入内,提高水源安全保障能力。对姜堰二水厂的制水工艺进行提升改造,优化预处理和深度处理工艺,对区域供水管道进行重点保护与维护。
补齐城镇污水管网短板。填补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空白区,新建居住社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收集管网,推动支线管网和出户管的连接建设。开展老旧破损污水管网、雨污合流制管网诊断排查,循序推进管网修复改造工作。
强化城镇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建设姜堰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在城区及各乡镇铺设污水管网,推进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加强对镇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与监管。
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加快实施镇村污水治理PPP项目,推进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向农村延伸,建立污水治理设施的长效管护机制。
建立健全垃圾分类体系,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强化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理、处置体系建设。落实农村垃圾分类措施。合理规划农村地区垃圾分类设施点位,提高垃圾分类回收设施密度。推动姜堰区生化处理中心升级改造工作。到2025年,强制完成垃圾分类,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生活垃圾收储体系。
2.完善城镇生态绿地系统
加强公园绿地建设。构建多层次网络化的绿地公园体系,实现多种设施共享。积极探索公园绿地与其他设施复合利用的模式,形成充满活力的城市公共空间。规划7处区级综合公园3处专类公园,结合南官河、老通扬运河、凤凰河等水系构建滨水绿地。建成区通过用地改造配置街头绿地,新建区按照每300-500米服务半径配置1个的原则建设街头绿地,每处面积0.5-2公顷。
加强防护绿地建设。在城市各功能区之间设置防护绿地,主要由公路防护林带和分隔防护林带组成。城区外围结合生态绿地建设安排适当的苗圃、花圃用地,在新通扬运河北侧、振兴路西侧布局1处生产绿地,为城市绿化建设提供苗木生产。
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区、及社区级城市绿道。建设以慢性为主的区域型绿道系统。中心城区建设文化观光型绿道、带状游憩型绿道和滨水休闲型绿道等不同类型的中心城区绿道。以区级绿道带动社区级绿道建设,包括通勤型步道、休闲型步道、文化型步道等。
3.打造绿色城镇化及生态城区
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以“蓄、滞、净”为主,兼顾“渗、用、排”等方式,控制径流总量和径流污染。实施河湖水系生态修复,恢复河道自然形态、建设植被缓冲带及生态护岸;推进海绵型公园与绿地建设、海绵型道路与广场建设、海绵型建筑与小区建设。
推广绿色建筑。城镇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政府投资和政府融资的大型公共建筑按照二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规划、设计、建造。鼓励其他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运营。积极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实施“绿色建筑+”工程,推动绿色建筑品质提升,提高高星级绿色建筑比例,促进装配式建筑、BIM应用、海绵城市等技术与绿色建筑深度融合。到2025年,全区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维持100%。
构建绿色交通。加速公交全域一体,加强城市公交、镇村公交、乡村旅游公交等多种方式网络融合衔接。持续优化城乡公交线网,统筹优化城乡公交线路,推进“城市公交下乡”、“镇村公交进城”,加快构建放射型公交线网结构实现运营网络化。加快城乡公交设施建设,增加中高档、环保型新能源公交车的投入。推动城乡客货运输服务一体化融合。
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固废污染源头减量、分类处置,强化资源化利用。严格控制新(扩)建固废产生量大,区域难以实现有效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项目。以姜堰经济开发区为重点,实施固废产生限值限量管理,探索建立固废限值限量管控措施。开展固废源头减量工作。倡导“绿色生活”理念,降低生活垃圾产生量。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提升固废再生利用收益。
4.深化农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强已改户厕维护,按需增建农村公共厕所。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积极推行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持续开展“美丽庭院”争创活动,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提高已建设施正常运行率。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占比80%以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行政村覆盖率达8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60%。
加强农村生态保护修复。以林长制为统领,抓好村庄绿化、路河绿化、资源保护管理、林下经济发展等工作,继续推进“三化”造林与“三化”示范村创建,提升沿河、沿路防护林体系建设水平。
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加快治理农村黑臭水体和修复水生态,进一步提高农村河道建设管理水平。坚持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理念,通过生态河道整治、岸坡绿化、荒地复绿等工程措施,有效控制水土流失。
5.大力推行绿色生活方式
推进生活废物减量化。推动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鼓励民众消费低碳产品,厉行节约,减少一次性餐具使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开展宣传、培训和成效评估。推进过度包装治理。
实施绿色采购制度。在政府机构率先实行绿色采购,将绿色采购纳入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明确政府优先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引导公众优先采购经过生态设计或通过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
全面推行绿色办公。全面营造绿色办公环境,政府机关率先全面使用节水设备和节能灯具,合理使用室内空调等用电设备,鼓励建立中水回用和雨水收集系统,办公场所全面禁烟。开展党政机关建筑能耗定额管理试点,逐年降低人均综合能耗。推行绿色办公方式,开展办公耗材的回收利用,减少一次性办公耗材用量,进一步推行“无纸化办公”、视频会议等电子政务,提倡节约使用、重复利用纸张、文具等办公用品。
大力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完善城市绿色公共交通体系,引导共享出行有序发展,积极推行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的城市交通模式,提高停车便利化水平,倡导公众优先选择节能环保、有益健康、兼顾效率的出行方式。加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逐步改变专车使用方式,提高公务车使用效率。
(六)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1.促进生态文明意识提升
建设城市典范文化街区。以承办第二十届省运会为契机,加强城市文化内涵的挖掘与展示,建设天目山石刻项目,结合历史传承、区域文化、时代要求,对河西街古民居进行保护建设,打造姜堰城市精神,对外树立形象,对内凝聚人心,形成古朴厚重的城市典范文化街区。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加强宣传引导,大力普及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多途径展示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成果,着力增强广大民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责任意识。
建设生态文化教育基地。建设生态湿地教育基地、生态农业教育基地、生态文化教育基地。加强艺术雕塑建设和文化广场建设,挖掘全区传统文化中的生态元素,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生态文化宣传地标。
2.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宣传生态文化。将报纸、公告、电视等传统宣传手段和公众号、短视频平台、自媒体等新型宣传手段有机结合,构建全方位多维度的舆论宣传和科普宣传体系。
持续开展党员干部生态文明培训。加强党政机关公务人员的生态教育,重视领导干部生态文明教育培训,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生态文明教育培训。到2025年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维持100%。
组织开展绿色生态企业培训。开展企业绿色技术培训,开展“生态文明模范企业”、“生态文明友好企业”评选活动,打造“绿色服务”服务业企业,引导企业运行管理模式向低碳化、绿色化转型。
积极筹办全民环保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生态环境日、生物多样性保护、爱鸟周等专项宣传活动,提升全民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事业。积极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坚决查处破坏生物多样性的典型事件。
将生态文明教育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方面。一是联合区教育局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倡议全区中小学生积极参与一系列主题宣传。二是结合里下河湿地保护,联合南苑学校走进溱湖国家湿地公园开展“保护生物多样性 共建美丽家园”的绿色课堂,让学生积极参与环境保护行动。
3.推进生态文明共建共享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依法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适当扩大公开范围,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数量;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方法,积极推进“智慧环保”能力建设项目,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环境监管,对环保数据信息进行集成,达到整合资源共享的效果。
构建全民环保的活动体系。支持各类民间团体和志愿者组织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树立民间环保示范团体标杆。鼓励基层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态环境保护活动,构建全民环保的活动体系。形成公众、企业和社会组织多元主体参与及多方互动的“共建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模式。
强化公众监督体系。鼓励全区群众积极参与到环保监督行动中来,做好各类环保工程的透明化、公开化举措,接受全社会监督,畅通投诉、建议通道,加强环保法律、政策、规定普及服务,强化民众监督意识和参与意识。
4.推进绿色细胞工程建设
巩固各乡镇(街道)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街道)创建成果,深入开展生态文明示范村(社区)、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工厂创建活动。大力开展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创建水平。力争85%的区级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
四、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
(一)工程内容与投资估算
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6个方面提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的36个重点项目,总投入估算约50.0371亿元。各领域工程项目数量、投资概况见表4-1。重点工程项目明细详情见附表。
表4-1 重点工程项目汇总
序号 | 领域 | 重点工程数量 | 资金概算 (万元) |
1 | 生态制度 | 3 | 2450 |
2 | 生态安全 | 20 | 483272 |
3 | 生态空间 | 2 | 629 |
4 | 生态经济 | 4 | 5020 |
5 | 生态生活 | 2 | 8080 |
6 | 生态文化 | 5 | 920 |
合计 | 36 | 500371 |
(二)效益分析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深入贯彻“两山论”能够源源不断创造综合效益,本规划及其重点工程的实施,既是对泰州市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市宏观战略的积极响应,也是姜堰区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打造“五个姜堰”的重要抓手,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有利于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有利于在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多重目标中寻求动态平衡,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区委、区政府将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各镇(街道)、各园区、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解决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生态文明长远建设和当前建设的各项任务,有序、有力、有效地推进姜堰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和处理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并对各项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实行项目管理和监督。同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配合、联系和协调,形成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凝聚力量、良性互动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健全法制机制
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的年度计划,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责任制和激励机制,把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切实落实到各街镇及区属各部门,层层分解目标和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合作,确保责任、措施、投入“三到位”。完善考评机制,突出奖优罚劣,切实履行职责,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突出执行力,完善现行的党政目标考核方案,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形成科学的政绩观。
(三)落实资金保障
落实生态环保财政投入预算保障,积极对上争取各类环保资金,设立专项资金,逐年增加绿色发展、环境质量改善、生态保护试点示范区等领域的财政投入,切实保障高质量发展。继续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资本运作机制,吸引多元化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发展绿色金融,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环保的金融支持。加强资金监管,对资金使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资金使用效率进行审计,对资金使用失误进行责任追究。
(四)增强科技支撑
积极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合作开发,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优先领域和关键技术进行重点研究。发展和培育科技市场,健全技术市场功能,形成高效运行的科技信息网络。对科技含量较高的生态产业项目和有利于改善环境的适用技术,予以政策优惠和重点扶持。
重视发挥人才作用,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着力培养一批留得住的科技人才队伍,特别要培养一批懂生态保护、懂经营、善管理的中青年科技骨干。同时要积极引进高技术人才,积极探索和推广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科学研究成果。
(五)鼓励公众参与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并保障其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制定系统的宣传教育行动方案,深化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认识,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厚植生态文明理念。鼓励引导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事务管理,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及时准确披露各类环境信息,扩大公开范围,保障公众知情权,维护公众环境权益,并建立健全社会公众对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规定行为的投诉、举报和受理、处理制度。充分调动社会公益群体力量,加强学校、社区宣传,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和生活方式,营造关注生态文明建设、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氛围。
附表 姜堰区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2021-2025年)
领域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实施期限 (年) | 资金概算 (万元) | 责任单位 |
生态制度 | 1 | 生态文明创建工程 | 完成《姜堰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1-2025年)》,通过区人民政府审议后颁布实施,延续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 | 2021-2025 | 150 | 姜堰生态环境局 |
2 | 监测监控能力建设,提升现代化执法能力 | 购置水下机器人、无人机、无人船、恒温恒流大气采样器、便携式X射线荧光分析仪、便携式多功能烟气测试仪、便携式水质多参数分析仪、红外烟气分析仪、气相色谱仪(配有FID、ECD 检测器)、气质谱联用仪、便携式GC-MS(2台)、便携式CODcr、CODmn、氨氮各1台等,同时对现有实验室5楼进行改造。 | 2021-2025 | 1800 | 姜堰生态环境监测站 | |
3 | 实施工业园区限值限量管理,加强园区监测监控能力 | 开发区上、下风向各建设大气自动站1座;污水厂废水主排口所在水体水质自动监测站。 | 2021-2025 | 500 | 经济开发区 | |
生态安全 | 4 | 不锈钢酸洗绿岛工程 | 建立集中的不锈钢酸洗中心,将周围的小企业集中在一起进行喷涂,有效降低酸洗过程中污染物排放。 | 2021-2025 | 5000 | 区政府 |
5 | 油烟治理“绿岛” 项目 | 对区政府广场、励才学校大气监测点位周边小区油烟实施集中收集、集中治理。 | 2021-2023 | 4000 | 区生态环境局 城管局 市场监管局 | |
6 | 城区污水厂改造及 管网建设工程 | 改造城区污水厂及原有工业废水预处理装置,恢复原有8万m3/d产能,确保达标排放。城区新建污水管网58.8公里。 | 2021-2025 | 43700 | 区政府 区住建局 | |
7 | 蒋垛、俞垛、张甸污水厂提标改造项目 | 将原有污水厂改造为新的AAO工艺污水处理厂,一期产能减半。 | 2021-2023 | 5200 | 区政府 | |
8 | 白米污水处理提标改造项目 | 对白米污水处理厂实施改造,污水处理工艺改造为AAO工艺,一期产能减半(0.15万m3/d)。增加工业废水治理装置,设计规模0.48万m3/d,新建配套污水管网8公里。 | 2020-2023 | 7200 | 白米镇人民政府 | |
9 | 姜堰区镇村污水治理PPP项目 | 建制镇污水管网350km,泵站49座;行政村污水管网1742km,污水处理设施731座。 | 2021-2023 | 197166 | 区住建局 | |
10 | 开发区工业污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 总设计规模6万t/d,一期建设4万t/d。 | 2021-2025 | 61000 | 经济开发区 经开集团 | |
生态安全 | 11 | 新建龙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 于淤溪镇龙溪工业园区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规模2500t/d。新建污水管网7公里,提升泵站1座。 | 2021-2025 | 4700 | 淤溪镇人民政府 |
12 | 排污口整治 | 河道排口溯源整治,主要内容为城区20条河道排口整治工作。 | 2021-2025 | 20000 | 区住建局 | |
13 | 西姜黄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总面积约 3.5 万平方米。以水生和陆生乡土植物为主,建设游步道、亮化、亭廊、绿化等。 | 2021-2023 | 3500 | 区住建局 | |
14 | 城区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城区河道游步道改造面积 3200 平方米,城区河道两岸绿化改造约 40000 平方米,栏杆拆除重建长度约 4700 米,滨河亮化长度约 1500 米,闸站翻修改造 4 座。 | 2021-2022 | 1600 | 区水利局 罗塘街道 天目山街道 三水街道 | |
15 | 四支河、白南河、白米闸河水质净化提升工程 | 通过植被浅滩构建、水生植物群落恢复、水质快速净化装置、曝气充氧、生态浮岛、仿生态人工水草等工程措施,改造四支河、白南河、白米闸河等河流,逐步恢复河道自净能力和健康水生态系统,同步提升河道景观效果。 | 2021-2022 | 6000 | 区生态环境局 沿河各镇街 | |
16 | 天目山街道河道整治工程 | 对姜溱河(新通扬运河-淮海路段)、站前路沿线河道、亮桥河、东方河、单塘河进行河道整治工作,主要包括河道清淤、绿化、护坡、沿线部分区域搬迁等,共整治河道长度6.68 km。 | 2021-2023 | 27500 | 区水利局 天目山街道 | |
17 | 三水街道河道整治 工程 | 对黄村河(陈庄路 —淮海路段)、跃进河、军铺河整治进行河道整治工作,主要包括河道清淤、绿化、护坡等,共整治河道长度4.75 km。 | 2021-2023 | 4795 | 区水利局 三水街道 | |
18 | 姜堰区各镇村河道 综合整治工程 | 对周扬河、中干河北段、南干河(中干河~高港与姜堰交界段)、新生产河、运粮河、西姜黄河蒋垛段、文革河、盐泥河、王石河、张西河、跃进河进行综合整治工作,主要包括河道清淤、绿化、护坡、沿线部分区域搬迁等,共整治河道长度50km。 | 2021-2023 | 23481 | 区水利局 河道沿线各镇街 | |
19 | 鲍老湖森林公园生态修复工程 | 实施鲍老湖森林公园河道整治及绿化提升工程,对老河道进行水系勾通疏浚,尽量保持原有岸坡,疏浚河道6.4km;在公益林外围,圩堤内侧栽种池杉、水杉、中山杉、红豆杉、日本柳杉,对局部已损坏林区补栽,预计树种更换和补栽16431棵。 | 2021-2025 | 930 | 淤溪镇人民政府 | |
20 | 工业污水处理厂湿地建设 | 跃进河新开、疏浚、护坡、绿化及湿地系统。 | 2021-2025 | 4000 | 经济开发区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利局 三水街道 | |
生态安全 | 21 | 开发区关闭化工场地调查和修复 | 开展可疑污染地块场地调查、风险评估和修复等。 | 2021-2025 | 42000 | 经济开发区 经开集团 区生态环境局 |
22 | 废干膜综合利用项目 | 综合处置利用废干膜 HW13(265-101-13)5000 吨/年、HW16(266-009-16)5000 吨/年。 | 2021-2022 | 6500 | 江苏骏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23 | 姜堰区固废处理设施改造项目 | 对姜堰区现有的部分固废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升级,以适应特定工业固废的处理和资源化应用。 | 2021-2025 | 15000 | 区政府 | |
生态空间 | 24 | 溱湖国家湿地公园 保护与修复工程 | 在溱湖国家湿地公园实施包括八鲜园湿地修复工程、湖东大圩东侧河道清淤工程、鸟类生境营造及湿地植被修复工程。加强湿地管护,收割与打捞水生植物、清理湿地有害物种,管护道路。 | 2021-2025 | 300 | 溱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
25 |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完成《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姜堰区分区规划(2020-2035)》,划定三区三线。 | 2021-2025 | 329 | 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 | |
生态经济 | 26 | 培大育强高新企业,发展生态工业 | 建立工业企业培大育强“111”三年行动计划培育库,实施《姜堰区工业企业培大育强“111”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到2023年底,新增100家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全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量突破300家。 | 2021-2023 | / | 区政府 |
27 | 养殖尾水生态化综合治理 | 针对水产养殖污染日益突出的问题,加强水产养殖尾水生态化综合治理,到2025年,水产养殖主产区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面积4000亩;建成5000亩养殖尾水处理示范区,采用多级人工湿地生态处理技术或者工程化处理工艺,对养殖尾水进行集中处理;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不断提高养殖尾水处理水平,切实加强养殖污染管控,促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 | 2020-2025 | 5000 | 农业农村局 | |
28 | 农药、化肥使用量 负增长行动 | 加强农药化肥总量控制,降低农药、化肥用量,提升利用率。 | 2021-2025 | / | 区农业农村局 | |
29 | 探索碳排放核查制度 | 探索将碳排放重点企业纳入污染源日常监管,试行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制度等政策实施过程中与碳排放核查制度之间相融合。 | 2021-2025 | 20 | 区生态环境局 | |
生态生活 | 30 | 姜堰区生化处理中心 | 城区10 t/d粪便处理、50 t/d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处置、5t/d生活有机废弃物处理。 | 2019-2021 | 3800 | 区城管局 |
31 |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建设 | 根据省高质量考核要求,对城区部门小区安装垃圾分类收集亭;按需对环卫作业车辆进行更换、新增。 | 2021-2024 | 4280 | 区城管局 | |
生态文化 | 32 | 生态文明培训 | 定期对干部职工进行生态文明专题培训;政府聘请专业人员每半年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分级的生态文明教育培训;企业针对干部、员工开展不同层次培训。定期对干部职工进行生态文明专题培训;政府聘请专业人员每半年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分级的生态文明教育培训;企业针对干部、员工开展不同层次培训。 | 2021-2025 | 400 | 区生态环境局 组织部 宣传部 |
33 | 企业生态文明推进 活动 | 开展企业绿色技术培训,开展“生态文明模范企业”、“生态文明友好企业”评选活动,打造“绿色服务”服务业企业。 | 2021-2025 | 500 | 区生态环境局 | |
34 | 完善环保信访投诉举报值班制度 | 执行夜间、节假日环保信访投诉举报值班制度,第一时间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 2021-2025 | 20 | 区生态环境局 | |
35 | 环境信息公开 | 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针对生态文明建设进程、重点工程实施进展等内容,建立定期、定时、定途径的公开机制。 | 2021-2025 | / | 区生态环境局 | |
36 | 绿色细胞工程建设 | 开展生态文明示范村(社区)、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工厂创建活动 | 2021-2025 | / | 区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