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泰州市姜堰区“师生有疾·三水有情”慈善活动救助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5-12-15 17:25 浏览次数: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机关相关科室: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教育系统救助体系,加大对因患重特大疾病导致生活特别困难师生的救助力度,经研究,特制定《泰州市姜堰区“师生有疾·三水有情”慈善活动救助方案》,希遵照执行。

附件:1.泰州市姜堰区“师生有疾·三水有情”慈善活动救助方案

             2.泰州市姜堰区“师生有疾·三水有情”慈善活动救助申请表

             3.姜堰区2025年度“师生有疾·三水有情”救助情况汇总表


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

2025年12月4日


附件1

泰州市姜堰区“师生有疾·三水有情”慈善活动救助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教育系统救助体系,加大对因患重特大疾病导致生活特别困难师生的救助力度,特制定“师生有疾·三水有情”慈善活动救助方案。

一、救助对象。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局机关在编、在职、在岗职工、离退休人员和全区在校中小学生(以下简称救助对象)。

二、救助范围。救助对象因患以下重特大疾病住院治疗、医疗费用开支较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可申请“师生有疾·三水有情”救助: 

1.白血病;

2.慢性肾衰竭(尿毒症)透析或移植术后抗排斥;

3.恶性肿瘤(胃癌、肺癌、脑癌、肝癌、食道癌、乳腺癌、直肠癌、宫颈癌、卵巢癌等)手术治疗和放化疗或慢性血液系统疾病;

4.学生在校期间造成的意外伤害; 

5.经区慈善总会、区教育局审定的特殊性重特大疾病且家庭经济极其困难的师生,给予适当补助。

以上疾病的确诊以区人社局确定的或市(县、区)级以上医院诊断结果为准。

三、救助标准。

1.个人承担医疗费用,仅指每年1月1日-12月31日,在正规医院治疗并能提供医院开具的正规票据,除去各类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报销后个人自费承担的医疗费用。

2.在职和离退休人员个人承担医疗费用1万元以上(含1万元)3万元以下的,每人每年一次性按个人承担医疗费用总额的50%救助;个人承担医疗费用3万元以上(含3万元)5万元以下的,每人每年一次性按个人承担医疗费用总额的60%救助;个人承担医疗费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每人每年一次性按个人承担医疗费用总额的70%救助,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6万元。

3.在校学生个人承担医疗费用4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每人每年一次性按个人承担医疗费用总额的40%救助;个人承担医疗费用1万元以上(含1万元)3万元以下的,每人每年一次性按个人承担医疗费用总额的50%救助;个人承担医疗费用3万元以上(含3万元)5万元以下的,每人每年一次性按个人承担医疗费用总额的60%救助;个人承担医疗费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每人每年一次性按个人承担医疗费用总额的70%救助,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四、申请审批程序。次年1月份,申请救助对象因患第二条规定的重特大疾病,由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凭区级或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药费清单、未在医院报销的相关费用须提供姜堰区人社局加盖公章的当年费用审核报销清单(已经在医院报销的费用不需要人社局加盖公章)、所在单位证明(内容包括被救助对象家庭基本情况的介绍)、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向所在学校提出“师生有疾·三水有情”救助书面申请,经学校初步审核汇总后,将需救助对象材料上报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并提交区教育局局长办公会审核同意后,由区慈善总会将救助经费直接拨付给救助对象。

五、救助资金来源。通过“99公益日”向社会及广大师生进行募捐。

六、救助资金管理。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计汇总“师生有疾·三水有情”相关资料,区慈善总会拨付给患病师生。

本方案由区慈善总会、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

泰州市姜堰区“师生有疾·三水有情”慈善活动救助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患者姓名


与申请人关系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患者大病类型


患者人员类别

1.在职 2.退休3.学生

联系电话


主要病情描述


年度内医疗费用使用情况

就诊时间

就诊医院

总费用

自付费用

核定自付费用(学校填写) 
















合计





建议一次性补助金额


所在学校审核意见

审核意见:

学校名称(盖章)

学校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审核意见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区教育局分管领导意见

审核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区教育局主要领导意见

审核意见:

主要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姜堰区2025年度“师生有疾·三水有情”救助情况汇总表

填报学校名称(盖章):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患病情况

自费金额

拟救助金额

银行账号

开户行  地址

用户名

电话

1










2










3










4










5










6










7










8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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