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4-01-15 09:28 浏览次数:

各中小学、幼儿园:

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即将开始。为切实做好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23〕53号)及《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泰教办基函〔2024〕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执行放假时间

2024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时间定为:1月27日至2月20日,共25天,1月27日正式放假,2月21日正式上课。各校要及时将放假时间告知家长,按照规定时间执行,不得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

二、统筹做好学期结束工作

1.认真完成教学任务及学生评价工作。各校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授完规定课程,上足规定课时,指导学生系统梳理所学知识,做好补漏补差工作。各义务教育学校自主完成期末评价工作,规范成绩呈现方式,严禁公布考试分数及排名,坚决克服唯分数倾向,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激励功能,多角度、全方位激励学生成长。同时,要认真做好学生成长档案的更新、完善工作。

2.全面总结回顾学校工作。各校在全面总结本学期工作的过程中,要突出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如校园安全防范、“双减”工作、集团化办学、教科研、素质教育“5+2”工程、内涵项目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关爱留守儿童、文明礼仪教育、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家校共育、师德师风教育等工作开展情况,要对这些重点工作来一次带有反思性质的回头看,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及时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二是学生管理情况。要按照有关文件和中心活动要求,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回顾,排找问题,充分发挥家委会的作用,总结生命安全教育、文明礼仪教育等方面的经验做法。认真做好在校生与学籍库名册的对照核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三是教学、教科研工作情况。各校、教育集团(联盟)及教研站要对课程改革、课题研究、特色发展及微创新案例等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组织研讨交流。各校的工作总结务必于1月25日前上传至“姜堰教师发展中心/学校频道”专题帖中。四是要提早谋划新一年新学期工作。各校要在开学前制订好各项工作计划,召开开学工作会议,明确新学期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开学前,各学校要将新学期收费项目及标准、校历、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学科教学计划、学校投诉电话等在学校醒目位置和学校网站上予以公布,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

3.落实好党务、校务公开的相关工作。各校要按规定组织民主理财小组,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并向教职工公布财务收支明细账。对今年以来发生的大宗物品采购、公务接待开支、评优评先、党员发展、党费收缴、基建维修、招生收费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必须在校园内张榜公布,做到公开、透明,自觉接受民主监督。

4.认真做好教职工考核、课后服务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工作。各校要执行好学校考核方案,公平、公正、公开做细做优教职工考核、课后服务经费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工作。一要成立专门的领导班子与工作班子,加强指导、沟通、协调。二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进行量化考核,根据各种过程性资料及教师个人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综合、全面、准确评估测算。三是考核结果及时公示,如教职工有异议,组织人员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也应公示。在绩效工资发放上,各校要真正做到向一线教师和教学业绩好的教师倾斜,将“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评价原则落到实处,区教育局将适时组织抽查。

三、合理安排假期作业

各校要切实做好寒假作业统筹,严控作业总量,减轻作业负担。小学低年级不布置书面寒假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和初中布置的寒假作业每天各科总量不超过平时作业数量要求,确保学生有充分自主安排假期活动的时间。布置适量的寒假体育作业,引导家长共同营造良好的家庭运动氛围,帮助学生保持锻炼身体的习惯。提高学生作业质量,提倡布置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实践性的作业,引导学生通过自己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布置适量课外阅读任务,并做好指导、督查。组织学科教师积极开展假期线上答疑活动,做到有问必答、有疑必馈,及时有效地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遇到的困难。

四、丰富学生假期生活

寒假前,各校要通过家长会、给家长的一封信、学校微信公众号、班级群等方式,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科学合理安排学生假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各校要深入宣传校外培训政策要求,引导家长鼓励孩子参加科技、艺术、体育等培训,不要参加学科类违规校外培训,更不要到没有资质的机构去培训。要协同家长督促孩子坚持规律作息、加强体育锻炼、开展有益阅读、培养广泛兴趣、参加社会实践、分担家务劳动,控制使用电子产品时间。要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充分利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劳动教育与综合实践基地等场所,为学生提供更多有益的活动项目。可协同民政、妇联、团委和社区等开展托管服务,以解决家长的实际困难。

五、保障师生身心健康

寒假期间,各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违规组织学生补课,不得安排返校日。要持续做好假期学生心理健康关爱工作。放假前,要重点提醒家长关注假期学生心理健康情况;假期中,要充分发挥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作用,通过多种渠道,畅通与学生及其家长的沟通联系,结合本校学情精心组织开展一次家访活动(对特殊学生必须入户家访),做到假期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意识不松懈、监督不缺位、服务不断线,为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开学前后,要通过家校互动引导家长和学生做好情绪管理,对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寒假作业的,可适当延迟时间。开学后一周内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

各校要发挥“教师妈妈”的关爱和指导作用,面向全体留守学生、困境儿童,提供全方位帮扶。各校要积极开放各类功能教室、图书馆以及实验室,为留守学生、困境儿童提供多样化活动空间,引导他们多参加活动,多与他人接触,主动融入社会,开阔视野,增长见识。“教师妈妈”要采用适当方式对结对的学生家庭进行回访,关心学生的生活、学习和身心健康情况,提供各种力所能及的服务,填写好活动记录簿。各校要开展困难教职工慰问活动,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好生活中面临的困难。同时要做好假期间关爱活动的宣传及信息上报工作。

六、抓好假期安全工作

各校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在放假之前,通过召开班队会、印发告家长书、发放安全教育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防火、预防食物中毒、防意外伤害、预防交通安全事故等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并通过家校沟通,切实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

各校要严格做好假期安全管理,细化假期校园管理方案,校园原则上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校要加强校园安全巡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严禁学校将校舍、场地出借给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办补习班或从事各类培训活动。要在放假前对学校用电、用水、消防、门锁、锅炉、燃气和实验化学品储藏等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做好供水设备防冻工作,确保设施设备安全,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寒假期间,各校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疾病防控等工作,值班人员按时到岗认真履职,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七、有效开展学习培训

在放假前和开学前,各校要集中开展师德师风教育,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泰州市中小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实施细则》和《姜堰区师德师风建设十条禁令》,全面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各项要求,引导教师自觉提升师德素养、规范从教行为,自觉拒绝有偿补课和参与违规培训。各校要积极开展教师培训,全面提升教师课堂教学、作业设计、课后服务、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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