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中心小学,各区直学校:
依据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学校综合督导评估工作相关规定及《区教育局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姜堰区义务教育学校高质量发展综合督导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泰姜教〔2022〕18号)精神,2022年,我区共对泰州市姜堰区东桥小学教育集团(东板桥校区)等10所义务教育学校开展了高质量发展综合督导评价。现将督导评价结果公布如下:
一、获优秀等级的学校
泰州市姜堰区东桥小学教育集团(东板桥校区)
泰州市姜堰区张甸中心小学
泰州市姜堰区第四中学
泰州市姜堰区张沐初级中学
二、获良好等级的学校
泰州市姜堰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罗塘校区)
泰州市姜堰区淤溪中心小学
泰州市姜堰区官庄中心小学
泰州市姜堰区溱潼第二中学
泰州市姜堰区大伦初级中学
泰州市姜堰区沈高学校
希上述学校对照督导评价反馈意见,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不断优化学校管理,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区各义务教育学校都应按照《区教育局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姜堰区义务教育学校高质量发展综合督导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每年认真组织对本校的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方面情况进行自评,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激发内生办学活力,努力提升办学水平,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
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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