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姜堰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评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3-09-14 16:40 浏览次数:

泰姜教〔2023〕134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民办教育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部署,区教育局、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研究制定了《姜堰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评定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

泰州市姜堰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9月14日


姜堰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评定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进一步夯实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基础,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切实提升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根据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重点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通知》(苏消委办〔2023〕40号)、《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以及《市消委会关于印发<重点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消委〔2023〕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部署和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重点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通知》要求,在全区教育系统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基本实现日常消防管理规范、风险隐患排查精准、初起火灾处置快速、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显著提升。按照“先重点、再全面,先创建、再提升”的原则,通过 3 年努力,稳步推进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2023年9月底前,督促指导试点单位完成达标建设任务; 2023年12月底前,督促指导全区10%学校完成达标建设任务; 2025年前,全部完成学校达标建设任务。

二、达标建设标准

按照《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33/T4444-2023)要求,结合《22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风险自查检查指南》,明确达标建设基本要求。

三、工作步骤

(一) 全面动员部署。2023年9月15日前,制定达标建设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创建标准。2023年9月20 日前,召开会议,广泛宣传,全面启动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工作,着力营造标准化建设的浓厚氛围。

(二)打造示范单位。2023年10月15日前,将泰州市姜堰区南苑幼儿园打造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样板范例”。区教育局协同区消防救援大队,加强对示范单位打造工作的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确保于 2023年10月20日前完成验收评定工作。

(三)全面推行建设。2023年10月底前,在泰州市姜堰区南苑幼儿园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进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各学校要对照《评定标准》逐项对标找差,补齐短板;要积极主动邀请结对共建消防救援机构共同参与,提供消防专业技术支持和指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任务。

(四)达标验收评定。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评定”的原则,从2023年10月起,自评达标的学校,向区教育局提出验收评定申请。区教育局联合区消防救援大队,抽调业务骨干混合编组,并吸纳建筑、电气、消防技术服务等领域的专家组成验收团队,对照《评定标准》逐家验收,验收合格的学校,由区教育局报市教育局进行复验。经市级复验不合格的,将进行定点帮扶、回炉重塑,责令整改、重新申报,确保建设一家、达标一家。

四、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具体措施,是开展“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教育系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治本之策。区教育局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安监科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学校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统筹调度,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达标建设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加强督导推进,严格责任落实。区教育局将协同区消防救援大队,建立工作协商、挂钩指导机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深入实地指导各学校健全组织、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整改隐患,帮助解决达标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提升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效。严格规范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评定工作按照严谨、科学、公正的原则,组织验收团队逐家实地检查、逐项对照打分、逐一签字确认。验收期间,各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全程参加,坚持边参加验收、边培训学习、边落实整改措施。验收评定不达标的,督促限期整改,复评时坚持标准不降、一把尺子量到底。对工作进度缓慢或弄虚作假的,将督办提醒并责令重新开展。

(三)加强制度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区教育局将多渠道公开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评定结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将达标建设验收评定情况与学校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等挂钩,强化结果应用和激励引导。通过深化达标建设工作,督促学校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现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

区教育局安监科联系人: 顾书平;联系电话:88088851;邮箱: jyjyajk@163.com。

附件: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基本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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