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姜堰区教育局关爱青少年生命健康职责分工》的通知
信息来源:姜堰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2-10-12 16:20 浏览次数: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姜堰区教育局关爱青少年生命健康职责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

                          2022年9月30日


姜堰区教育局关爱青少年生命健康职责分工

一、加强思想品德教育。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贯穿于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各方面,持续深入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动学校思政课改革创新。加强“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完善“八礼四仪”养成教育常态化推进机制,加强文明礼仪课程建设,开展特色化教育活动。利用重大活动、开学典礼、毕业典礼、成人礼、重大纪念日等契机,对青少年开展理想信念、传统文化和生命健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珍爱生命”“心怀感恩”的人生信念。强化“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理念,每学期组织劳模工匠、模范人物进校园开展1次宣讲活动或播放1次宣讲视频,组织励志题材的优秀剧(节)目和优秀文艺作品进校园巡回展演。

牵头科室:普教科、工委办、团工委,各学校(幼儿园)

二、发挥课程育人功能。按照国家规定开齐开足音乐、美术、体育、心理健康、劳动等课程,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发挥课堂教学和班团队会主渠道作用,统筹利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展生命教育、挫折教育,确保心理健康教育课小学中高年级每月1课时,中学起始年级每两周1课时,并纳入教学计划和课表。

牵头科室:普教科、综合教研部,各学校(幼儿园)

三、开展法治安全教育。配齐学校法治副校长,定期到学校协助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防范欺凌、预防犯罪、安全管理、依法治理等工作,每学期至少上1次专题法治教育课。制定学校或年(班)级反欺凌公约,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在校园便于学生投递的位置专门设置防欺凌信箱,学校门户网站公布防欺凌举报投诉电话和邮箱。用好全国安全教育平台,抓好两周一课时课程实施。利用重要时间节点,通过讲座、现场体验、模拟演练等形式开展各类安全专题教育活动。

牵头科室:安监科、办公室,各学校(幼儿园)

四、探索教育评价改革。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切实扭转单纯以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的倾向。坚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落实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

牵头科室:普教科、教研部,各学校(幼儿园)

五、严格落实“双减”政策。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强化考试管理,优化课后服务,切实推动“双减”政策落地落实。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创新“教学教研+作业管理”“作业辅导+特色课程”质量提升路径,确保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以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等五项管理为突破口,建立中小学生课外作业监测和定期公示制度,以线上问卷调查、线下抽查等方式,督促学校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

牵头科室:普教科、督导科、社管办,各学校(幼儿园)

六、深化心理健康教育。探索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与班主任工作、班团队活动、校园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有效融合机制,积极开展心理讲座、同伴互助、团体辅导等活动。开展心理情景剧创作和展播活动,积极参与省校园心理剧评比。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打造“快乐心时空”心理健康教育品牌。全面建成标准化心理健康咨询室,配齐配足心理健康教师,学生在校期间,心理健康咨询室实行全天候开放。探索在班级设置学生心理健康委员岗位,及时收集信息,强化分析研判。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全面实行“倾听1刻钟'行动计划,让每个学生每天与同学、班主任、课任教师或家人有效沟通交流15分钟。在中小学公布区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热线电话和学校心理健康教师联系方式,及时为学生提供心理辅导服务。持续组织有条件的学校创建省市级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和特色校,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合格校“回头看”工作。

牵头科室:综合教研部,各学校(幼儿园)

七、强化校园安全管理。推动校园教学楼、宿舍楼等重点场所公共部位高清视频监控全面达标,增加校园安保力量,加密校园日查夜巡频次。因地因校制宜,对校园高层建筑存在坠楼风险的外窗、阳台(露台)、外廊、屋顶等具有临空面的位置,通过加装钢纱窗、限位器、防护栏等设施,强化防护条件。紧盯消防、食堂、校车、燃气用电、危化品、校舍、校园周边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围绕早恋、师生矛盾、欺凌等方面,细致排查苗头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有寄宿生的学校完善宿舍管理制度,配齐配足宿管员,压实值班教师、宿管员岗位责任,严格查寝点名和夜间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处置突发情况。寄宿制学校放学后及夜间时段,至少有1名保安员在岗值勤。

牵头科室:安监科,各学校(幼儿园)

八、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和完善师德档案制度,定期记录教师个人师德师风行为,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完善师德承诺和师德评议制度,引导教师自觉树立科学的价值观、文明的职业观和全面的育人观。持续深化廉洁校园建设,开展教育系统内部巡查,从严查处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收受礼品礼金、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歧视、侮辱学生等突出问题。

牵头科室:人事科、机关纪委,各学校(幼儿园)

九、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所有中小学校均建立并办好家长学校,开设家长课堂。进一步开发建设家庭教育课程资源,构建教师指导、家长参与、学生主体的“互联网+家校共育”新格局。完善日常接访制度,在校园内便利位置设置家长接待处,公开家校沟通邮箱、电话,定期召开家长会、开展学校开放日等活动,方便家长到校沟通子女教育情况。深入开展“百校千师访万家,党建引领高质量”活动,做好学生家访工作,每学期班主任家访次数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3,特殊群体学生至少入户家访1次。深化“教师妈妈”活动,关爱特殊学生和困境儿童,促进健康成长。

牵头科室:普教科、工委办、关工委,各学校(幼儿园)

十、构建预警干预机制。每学期开学后一月内,对全体中小学生开展心理健康状况监测筛查,排查心理健康特殊学生并建立档案。落实分管校长和年级主任包保年级、班主任包保班级、任课教师包保学生的机制,对有潜在危机的个案进行评估干预和跟踪管理,重点关注学习、经济等困难以及家庭变故的学生,对出现言行异常等情况的学生,及时与监护人联系,必要时尽快送医就诊。加强学校与宣传、公安、网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对潜在的高危人员进行监测和预警,预防和减少极端行为的发生。对出现严重心理问题的个别学生,提供专业心理干预、转介和支持服务。

牵头科室:安监科、综合教研部,各学校(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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