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01-21 14:38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angyan.gov.cn)获取。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姜堰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助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姜堰新实践。

(一)主动公开方面

将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贯穿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流程,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全年公开政策文件21件,部门文件52件,同步发布政策解读56期,制作政策简明问答41期。全面做好重点领域栏目信息动态更新,及时公开政府重大决策信息73条。开设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创业和医疗卫生四个主题服务专区,发布信息91条。更新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2024 版),实时公开区政府工作报告1篇和年度财政预决算信息50条。同时,统筹40家单位编发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完善各单位机构职能信息,确保关键内容准确。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工作的法定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对于同类申请,统筹协调各部门提出科学客观的办理意见与标准化答复框架;针对专类申请,联动司法部门及政府法律顾问,参考专业咨询解答与建设性意见。严格确保19种实体文书选用准确、法律适用恰当、答复意见便民、反馈机制便捷,提升办理答复整体质量和水平。全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3件,同比增长6.8%,其中部门163件、镇街10件,主要来源于自然人申请,重点聚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政策文件咨询、举报投诉等领域。办理过程中产生行政复议18件和行政诉讼13件。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申请人提供路径指引。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完善并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审核、保密审查制度,把好信息发布的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合法、完整、准确、及时。严格执行先审后发流程,秉持“标准化制作、规范性治理”原则,提升信息内容质效,保障政府信息数量与质量同步增长。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作为核心平台,按照市级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建设要点,参考第三方评测标准,科学规划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保持内容动态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整合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及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资源,实施一体化推进策略,实现各平台功能互补、应用互载、协同发展。维护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公信力和影响力,监管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和知名度,细化基层政务公开专区服务,构建 “一体化”矩阵。同时,完成网站升级改造,强化“在线访谈” 等特色栏目,拓展“智能推送”等网页功能,做好政务新媒体工作,保持清朗网络空间。

(五)监督管理方面

严格信息审核把关,全面建立并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 工作制度,筑牢信息发布防线。压紧压实安全责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两个责任制”。全面排查化解风险,紧抓每月政府网站运行监测报告的整改工作,筛除存量信息安全隐患。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发现异常快速响应、高效协调、妥善处置,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加强信息保密审查,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脱密脱敏,增强政府信息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7

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75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12

行政强制

24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984.2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3

13

0

0

0

5

18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6

4

0

0

0

0

6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7

1

0

0

0

3

3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1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2

0

0

0

1

5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1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7

1

0

0

0

0

4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

0

0

0

0

0

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4

0

0

0

0

4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

0

0

0

0

0

4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155

13

0

0

0

5

17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8

0

0

0

0

0

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8

1

3

6

18

7

0

2

0

9

2

1

1

0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姜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政务公开工作先行实践意识有待加强,区域特色亮点工作打造措施有待优化,公众在政务公开中的获得感有待提升。针对这些问题,姜堰区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秉持务实求真精神,制定并执行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策略,设定科学合理的目标体系,推动政务公开实践迈向更高水平。二是持续优化完善政务公开机制,通过统筹布局、整体推进及跨部门协作,确保规定任务高质量完成,鼓励创新,打造特色亮点。三是以政府门户网站为 “第一平台”,加大对新媒体平台和移动端的监管与探索,拓宽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新模式、新渠道,增强民众的沉浸式体验,使政务公开成果更贴近民生、惠及民众,充分展现“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和实践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全区政府系统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姜堰区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