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01-21 15:42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国资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和公众关切热点,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充分发挥了信息公开的时效和宣传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对照区政府网站维护要求,通过门户网站规范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在通知公告子栏目及时上传发布各类通知、公示以及公告。2024年,我办主动公开信息公开年报1个、部门动态8条、部门公告48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持续完善我办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各科室职责,按程序进行受理、答复。本年度内,收到公众申请要求公开的其他方面政府信息5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管理、审核,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维护,及时在政府网站发布相关公开信息,对公开内容实行动态管理,有力提升了信息公开的有效性、针对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在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的基础上,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打造阳光、透明、公开、服务型机关部门。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执行公开制度,公开前认真做好本单位的保密审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规范,认真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5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1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4

0

0

0

0

4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5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5

5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部分需要主动公开的事项信息存在发布不够及时的情况。

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培训学习,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在推进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从内部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引导,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进一步规范信息制作、发布流程,稳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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