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 发布日期:2025-01-22 09:37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今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区“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和“全市第一、三个领头雁、三个标杆”的“133”目标要求,聚焦服务、安全、发展三个重点环节,畅通政务公开和沟通渠道,全面推进公安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窗口标准化建设和许可审批规范化运作,打造服务体系完备、职责权限清晰、业务流程规范、能力素质过硬的姜堰公安政务服务特色品牌,为建设“康养名城 活力姜堰”提供公平正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安管理服务。

(一)主动公开方面

分局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工作相关规章的制订、公开信息的发布和报送、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等具体工作。今年以来,分局借助“平安姜堰”公众号自编和转载相关政府要闻、政策信息、防范提示392条,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完善、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实施办法。通过建章立制,规定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特别是对公文信息公开、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信息公开的流程作了规范,确保了该项工作积极、稳妥地实施。今年共收到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5件(线下纸质收件1件,线上依申请公开平台受理数4件),其中自然人申请5件、法人申请0件。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遵照《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发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在政府信息管理上,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政策解读责任主体,在起草政策文件时,同步起草政策解读材料一起报批,在“中国姜堰”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和“江苏姜堰”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政策解读由局相关负责人承担解读人,传递权威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及时、准确、规范地公开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并且遵循“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对政府信息予以严格把关,做到依制度、依程序进行。

(五)监督保障方面

坚持信息公开常态化,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信息规范清晰向社会公开,实现“应归尽归、应报尽报”,促进执法透明化、运行规范化。大力推进监管机制改革,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明确监管要求、监管程序,提高监管效能。完善政务数据,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汇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及各政府部门、社会投诉举报等数据,关联整合公安机关履职过程中形成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违法失信、抽查抽检等信息,并及时归集到相关市场主体名下,实现监管信息归集共享。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9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43

行政强制

4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主动性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公开内容有待全面、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缺乏举措等问题,与公众对公安信息公开服务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有序推进、狠抓落实,全力提升政务公开服务相关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满意度。将在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主动将公安政务服务置于数字政府建设整体框架下谋划推进,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广泛开展公安宣传、公安服务、警民沟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务效率。积极推动政务“五公开”,健全完善“三联动”机制,做到及时公开、有效公开,并加强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制度建设;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群众监督渠道,用公安“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满意指数”,着力打造“服务最优、门槛最低、审批最简、信用最高”的姜堰公安政务服务“标杆”。

三是进一步拓展内容范围。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市政府办公室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提高公开的广度和进度,积极参与政策解读,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准确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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