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罗塘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罗塘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2024-01-22 09:31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罗塘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angyan.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罗塘街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公众参与,努力实现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不断增强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备案制度,在区政府网站发布镇街动态信息38条,镇街公告信息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在年内依法按时办结。其中,“予以公开”1件,占20 %;“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3件,占60 %;“不予处理”1件,占20%。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继续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成立街道(园区)信息制作工作专班,不断更新信息源,继续强化公开信息审核工作,实行业务审核、条线复核相结合的工作模式,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合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除政府网站公开外,注重“罗塘一线”微信公众号运营工作,全年发布信息528条,开设“小罗E起读”“你好,网格员”等专栏,全面展现街道(园区)各类政务活动,年阅读量破25万。

(五)监督保障方面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以考核反馈为坐标激励,力促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同时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主动接受市政府和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对需要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的,及时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2023年未有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报送政府网站信息较往年减少,信息公开及时性、主动性有待加强。针对以上问题,将继续完善公开工作制度,一方面,明确政务信息发布时限,确保及时性,对新制作的信息,及时提交审核把关,缩减制作、审核、发布时间,确保应公开信息及时公开。另一方面,紧扣群众关注热点发布,提高主动性,对涉及住房、就业、教育、养老等民生信息,提高公开数量,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完善反馈机制,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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