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1-22 15:19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市姜堰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jiangyan.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章制度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履行基层金融监管职责,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依托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共8条,信息涉及政策文件、财政信息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通过接受网上申请和信函申请等渠道,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由拟稿人及相应科室负责人把关,将认为可以主动公开的信息征求分管领导同意后,交由信息公开经办人初审后提交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后公开,在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依托区政府网站、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公开栏等渠道,向社会发布金融监管信息,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和传播效率。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严格遵守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前由专人进行审核,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全年未发现相关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按规定要求做好落实,但仍存有一些问题,主要在于部分政务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更新频次减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不够,善用政府网站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的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强化。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员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二是加大宣传氛围,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各种公开信息的知晓率。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集中运用报纸、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介和形式,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自主获取政府信息。

三是创新工作方法,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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