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1-22 14:46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angyan.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姜堰区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扣国家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着力力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性和信息化水平,有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方面

围绕市、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强化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及时更新区四套班子领导姓名、简介和分工信息,做好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政策文件与配套解读同步制作、同时发布“双同步”工作,全年共公开政策文件34件及政策解读72期,其中政府文件10件、政府办文件24件。主动发布政务“五公开”重要会议、重大决策过程和结果信息26件,充分保障公众对政府重大事项和行政决策的知情权和参与度。及时公开区政府工作报告1篇,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各1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依法规范办理申请人向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件、较2022年增长24%,协助泰州市办理8件,指导部门办理23件,其中,自然人申请29件、法人申请2件。全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0件。积极宣贯第三次修正于2024年1月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时发放泰州市编印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应用手册》,为行政机关高效办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供法律遵循和操作指引。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树立“谁制作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意识,坚持政府信息台账全面登记和政府网站及时发布“两手抓”,做到信息标题、内容、形成时间、是否公开、有效期等要素全面、完整、准确。加强政府信息线下归集整理,探索建立秘书科牵头汇总、各科室分条线汇编政府信息的工作机制,形成全年政府信息资源“一本账”。强化政府信息线上主动公开,重点做好政策文件及配套解读、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等信息更新发布,切实推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走深走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准确把握新时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获取政府信息的特点和习惯,坚持需求导向、注重用户体验,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优化政府信息展示方式,持续配合同频共振全市政府网站集群升级改造,实现功能定位更精准、信息公开更全面、政民互动更顺畅、办事服务更便捷的区政府网站2023年版。同时,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管理,加强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政府信息制作、归集、发布流程,形成政府信息“各科室分工制作-秘书科统筹归集-电子政务中心集中发布”的工作格局。强化政府网站审核,严格政府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先审后发制度。遇到重大和敏感信息,经政府办主要负责人审定后予以发布。加强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充分考虑政府信息形成的背景依据、覆盖受众面、传播影响力等因素,密切与政府信息制作部门和区委机要局沟通联系,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9

2

0

0

0

0

3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0

2

0

0

0

0

2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29

2

0

0

0

0

3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全面回顾总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短板不足,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今后将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解读,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引,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质效。二是办理答复政府信息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接下来将坚持申请人满意度导向,加大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力度,结合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典型案例,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办理答复能力,切实保障申请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三是保密审查政府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宽,下一步将强化全省营商环境考核、市场公平竞争审查等领域指标学习融合,加强与发改、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联系,严守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关,努力构建政府信息安全和维护市场健康发展的优良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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