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白米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姜堰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3-01-12 08:36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市姜堰区高新技术装备产业园区(白米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angyan.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政府办的具体指导下,白米镇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高公开实效。按照区政府办要求,现将我镇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紧紧围绕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和标准化规范化有序推进。准确公开最新政策、最实举措、最快动态、及时回应热点舆情、重点和难点问题,充分发挥了信息公开和政策宣传效应。2022年度,我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信息共93条,其中镇动态36条、公告50条、机构公开0条、政策文件7条、规划计划0条、重点领域信息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我镇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明确工作任务,明晰工作职责。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紧紧抓牢重点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工作分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严格执行重点信息保密审查原则。强化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明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对群众关心的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公共资源配置、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发布的相关信息,认真审核,及时发布,全面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规定,按照“五公开”全流程和发布、解读、回应全环节,科学分类、规范名称,明确公开内容、公开依据等。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及时、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发布机制。调整分管领导,加强工作指导统筹,同时制定了本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计划,明确各部门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的职责和任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正常运转,使其在一个良好约束环境下充分发挥执政中的优势效能,实行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实施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对行政过程中是否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施政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并通过民主测评实行监督,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并逐条逐项地梳理出来,及时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呈报。设立举报电话,认真记录好群众来电,整理后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汇报,进行妥善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程度不足。信息发布“质”与“量”皆需加强,未及时更新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措施、实施情况以及成效信息。改进情况:组织具办人员依照规范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并明确栏目维护负责人,确保及时对栏目进行更新。

(二)政务公开队伍建设需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工作人员不足,流动性大,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改进情况:落实2人专门负责信息公开,每年至少开展1—2次专题培训,每季度召开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加强与兄弟乡镇的交流学习,定期与上级部门跟踪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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