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信息来源:姜堰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3-01-09 17:47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姜堰区人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angyan.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区人社局始终遵循便民原则,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本单位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依据,对于部门形成的文件,秉承着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按时按期在姜堰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对与依申请公开的申请,严格按照《条例》条款做到公开为原则,不公开未例外,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区人社局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围绕政务信息公开开展培训,在信息对外发布等方面形成主动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发布到位。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区人社局积极依托政府网站、姜堰微视听微信公众号、我的姜堰APP等媒体,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0余条。每个工作日在人社部门重点领域稳岗返还栏目公布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公示,确保不影响就业困难人员按时按期享受待遇,定期公布公益性岗位、技能提升补贴公示等涉及稳岗的政府信息,确保各类惠民政策及时落实到位,累计发布200余条;在部门文件栏目公布了《泰州市姜堰区创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姜堰区人社局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在部门公告栏目发布了区人社局关于部分行政许可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公告,定期发布日常事务,主要包括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事业单位笔试、面试、体检、录用结果等信息14条,各类人才购房券补贴9条、行政许可公示30条、市外高校毕业生来姜面试补贴11条,以及新出台的政策文件等一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区人社局全年收到线上依申请公开3件,答复3件,申请人为公民,主要申请内容包括政策文件依申请公开,均遵照《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办理答复,针对其中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区人社局均第一时间公开给申请人,无法提供或者不予公开的信息,也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或告知其通过其他渠道办理,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区人社局能够及时更新部门信息公开中的部门文件、规划计划、机构职能、部门预决算等栏目,确保更新不超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同时严格遵守“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畅通政府信息发布流程,按时答复各渠道导入的舆情,通过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发布通知公告回应重大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区人社局继续广泛宣传江苏智慧人社APP和江苏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利用姜堰微视听和我的姜堰APP等平台开展政策宣传、内容公示,同时安排人员将电台上线作为政府信息发布渠道,不断提高群众对于人社政策的知晓度。

(五)监督保障方面

按照“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网站信息发布责任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执行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考核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信息公开社会评议监督保障制度,继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工作流程,严把人社信息质量关。坚持定期回顾,确保上网信息准确、真实,不发生泄密问题,形成了办公室负责网站政务信息发布,信息中心负责一体化平台运维管理,法规科负责法律宣传,各科室齐抓共管、有效联动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中网站信息的发布量还有待提高。今后,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狠抓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认识,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办事群众的重要意义。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广泛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让群众更加了解人社工作。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内容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提升政府网站传播能力,完善信息内容支撑体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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