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姜堰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3-01-12 15:54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angyan.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按照规定要求,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紧紧围绕全区“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市前列”的目标定位和省市区“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全面梳理、排查政务公开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全面推进公安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政务公开和许可审批规范化运作,全力打造服务体系完备、职责权限清晰、业务流程规范、能力素质过硬的姜堰公安政务服务特色品牌,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的一项重要日常工作,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通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五个方面,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为建设“康养名城”金姜堰提供更加公平公正、智能高效的公安政务服务。

(一)主动公开方面

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局政府信息工作相关规章的制订、公开信息的发布和报送、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等具体工作,形成了统一领导、科室协作、专人负责的工作格局。今年以来,分局利用“平安姜堰”公众号“我为群众办实事”和“权威发布”专栏自编和转载相关政策信息180余条,其中发布警方通告7条,预警提示90余条,最大限度的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完善、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实施办法。通过建章立制,规定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特别是对公文信息公开、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信息公开的流程作了规范,确保了该项工作积极、稳妥地实施。今年共收到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8件(线下纸质收件0件,线上依申请公开平台受理数8件),其中自然人申请8件、法人申请0件。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遵照《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发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在政府信息管理上,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政策解读责任主体,在起草政策文件时,同步起草政策解读材料一起报批,在“中国姜堰”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和“江苏姜堰”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政策解读由局相关负责人承担解读人,传递权威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及时、准确、规范地公开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并且遵循“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对政府信息予以严格把关,做到依制度、依程序进行。今年以来,借助“江苏姜堰”公众号发布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打击防范经济犯罪、户政服务告知承诺等简明政策问答4篇。

(五)监督保障方面

坚持信息公开常态化,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信息规范清晰向社会公开,实现“应归尽归、应报尽报”,促进执法透明化、运行规范化。大力推进监管机制改革,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明确监管要求、监管程序,提高监管效能。完善政务数据,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汇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及各政府部门、社会投诉举报等数据,关联整合公安机关履职过程中形成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违法失信、抽查抽检等信息,并及时归集到相关市场主体名下,实现监管信息归集共享。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69

行政强制

3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主动性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不少短板弱项。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有序推进、狠抓落实,全力提升政务公开服务相关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满意度。

一是探索智能服务,发挥“互联网+”优势。主动将公安政务服务置于数字化政府建设整体框架下谋划推进,借势借力,强化信息共享、大数据挖掘和利用,打通政府部门数据壁垒,消除“信息孤岛”,切实为公安政务服务提供数据支撑。大力推广“交管12123”、户政业务自助服务等智能服务手段,对流程简单却相对耗时的部分业务,引导群众分流办理,最大限度减少群众排队等候时间。广泛开展公安宣传、公安服务、警民沟通,切实为群众提供公安“互联网+”快捷服务,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是强化质态提升,探索协同监管格局。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试行“告知承诺”模式,完善市场主体责任和首负责任制,落实市场主体在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自我监督责任,履行法定义务。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群众监督渠道,用足用好见义勇为基金会奖励政策,激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社会治理。整合优化“姜堰公安微警务”平台功能,强化舆论监督,规范行业行为,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警民联治联防联管的行业监管新格局。

三是做精队伍建设,打造服务满意体系。强化规范管理,抓实政务服务管理标准化国家级验收,全面提升公安政务服务规范化。大力选树典型,定期组织职业素质培训与训练,开展各种竞赛与窗口“流动红旗”评选。加强宣传引导,开展评选季度优秀窗口和服务之星活动,充分发挥正向激励作用,集中展现公安政务服务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提振公安政务服务队伍活力和凝聚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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