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分局
信息来源:姜堰公安分局 发布日期:2022-01-17 14:08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以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等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angyan.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按照规定要求,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精神,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的一项重要日常工作,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局政府信息工作相关规章的制订、公开信息的发布和报送、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等具体工作,形成了统一领导、科室协作、专人负责的工作格局。今年以来,分局利用“平安姜堰”公众号“我为群众办实事”和“权威发布”专栏自编和转载相关政策信息120余条,其中发布警情通报5起,预警提示30余个,最大限度的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

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完善、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实施办法。通过建章立制,规定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特别是对公文信息公开、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信息公开的流程作了规范,确保了该项工作积极、稳妥地实施。今年共收到纸质邮寄政府公开申请书16件,均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在政府信息管理上,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政策解读责任主体,在起草政策文件时,同步起草政策解读材料一起报批,在“中国姜堰”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和“江苏姜堰”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政策解读由局相关负责人承担解读人,传递权威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及时、准确、规范地公开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并且遵循“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对政府信息予以严格把关,做到依制度、依程序进行。今年以来,借助“江苏姜堰”公众号发布犬类管理、群租房管理、户政服务等简明政策问答3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6

行政强制

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5

0

0

0

0

0

15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1

0

0

0

11

0

0

0

0

0

10

0

0

0

1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主动性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信息资源利用率不足、公开内容有待全面等问题,与公众对公安执法服务信息公开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问题。下一步将在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数量。积极推动政务“五公开”,健全完善“三联动”机制,做到及时公开,有效公开,并加强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制度建设。

三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市政府办公室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提高公开的广度和进度,积极参与政策解读,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准确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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