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姜堰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2-02-16 08:35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angyan.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实施“十四五”开局以来,姜堰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入、创造性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上级政务公开部署要求,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群众关切,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统筹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兼顾好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数据安全两种形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沿着服务人民群众、转变政府职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高质量开展、高效率推进、高水平呈现,服务构建“强富美高”新姜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格局。

  (一)主动公开

  围绕国家和省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面、系统、有序推进各领域、各条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主动公开政策文件641件,关联政策解读33篇,实时推送时事热点回应和新闻信息30条,归集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各类“十四五”规划、历史规划(计划)信息48条,充分展示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新主动公开财政和市场规则标准、监管执法信息62条。新开设发布乡村振兴、养老服务等栏目信息超300条。实时推送疫情防控信息26条,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常态化发布要闻、公告、政务动态类信息4875条,长效化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法定主动公开和重点领域各类信息4056条,特色化制作推送政策简明问答51期,汇聚呈送市级答问知识库便企利民信息53条,推广发布互动交流调查征集信息18期,公开答复区长邮箱人民来信147件,开展相关负责人走进12345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42期,广泛倾听民声、听取民意、凝聚民心民智。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法定化、规范化、程序化进程,统筹部门就同类政府信息申请提出客观意见和主观框架建议,协助部门就专类政府信息申请联系司法、政府法律顾问提供专业问答和建设性意见,努力做到19种实体文书选用适当、法律适用准确、答复意见便民、反馈方式正确,切实提升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整体质量和总体水平,有效降低申请行政复议和提交行政诉讼的件数和频率。全年依法依规办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1件,主要来源于公民,重点聚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集体上房屋搬迁、政策文件咨询、投诉举报领域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出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34件,处理结果均结果维持。

  (三)政府信息管理

  对照国家和省平台公布的行政法规文件,更新我区政府门户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方便公众查询获取。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各页面、各栏目、各板块集中分类展示各类信息,做到同步与时俱进增设符合上级需要、映合时代印象、契合发展特征、贴合我区实际的新栏目,并做好栏目信息的常态更新发布工作。动态更新完善江苏政务服务网姜堰旗舰店权力事项目录信息,做到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不见面清单“一网登记、一网通查”,实现了政务服务事项信息一网通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做到网站信息上动态常新,“颜值”上通透亮新,功能上传播正能量,充分展现政府部门履职担当作为和数字姜堰网上窗口美丽形象。始终沿着国家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总基调和发展路径,强化我区保留运行的2家5个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做到开设规范,功能达标,运维有章。紧扣《省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指引》,谋划适老化功能改造,努力做到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同源、服务同根,着力打造功能更强、平台更优、群众满意的优质精品账号,切实走深走实走好网上群众路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13

16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3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46

行政强制

33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276.982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0

1

0

0

0

0

1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3

0

0

0

0

0

4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4

0

0

0

0

0

14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1

1

0

0

0

0

3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

0

0

0

0

0

2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8

0

0

0

0

0

18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6

0

0

0

0

0

6

(七)总计

120

1

0

0

0

0

1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3

0

0

2

15

7

0

0

0

7

13

0

0

0

1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平衡不充分现象依然存在。行政机关职能不同,认知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把握不准确,以及已形成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不彻底不坚定,当政府网站需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时,简单应付心理等诸多原因致使政府信息公开不平衡不充分现象依然存在。下一步,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贯和解读,建立政府信息考核激励机制,充分激发部门主动公开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努力让“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成为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准则和长效机制。

  二是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不规范现象依然存在。随着工作变动和法律专业人员匹配不足,以及《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未学深悟透等原因致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不规范现象依然存在。下一步,将加强《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实践应用,结合典型案例和行政复议实例组织开展专题讲座,制作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操作手册,联系司法、自规分局、政府法律顾问、部门,组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问答智囊团。

  三是政务新媒体互动回应不及时现象依然存在。贯彻落实国家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要求不到位,重建设轻管理,重信息发布轻留言回复等原因致使互动回应上级监测留言不及时现象依然存在。下一步,将加强《省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指引》学习,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强化主办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试行政务新媒体积分制管理机制,实属无力维护或被上级频繁监测通报的予以关停,集中力量办好主账号,努力办出优质精品账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着力强化政府门户网站考核通报机制,编发多期政府网站信息采用情况通报,旨在鼓励先进、激励后来者,构建追赶比超的良好氛围。策应市级政务新媒体季度化监测检查情况通报,上报我区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根据政务公开年终相关工作要求,制作2021年度姜堰区政务公开社会评议调查问卷,广泛征集网民意见建议。通报激励表彰了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本年度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政府系统暂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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