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567545/2025-00007 | 分 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5-08-08 |
文 号 | 泰姜教〔2025〕42号 | 时 效 | 有效 |
泰州市姜堰区王石中心幼儿园:
你园《关于泰州市姜堰区王石中心幼儿园停止办学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你园停止办学的申请。
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请你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终止办园的善后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做好财务清算和财产清偿工作,妥善安置在校幼儿和教职工,并及时依法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交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公章。
特此批复。
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