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1853937/2025-00008 分 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6-18
文 号 泰姜市场监管〔2025〕22号 时 效 有效
关于调整各执法单位法治员的通知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6-18 16:01 浏览次数:

各分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

为加强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结合人员调整实际,对本局各执法单位法治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下列20名同志为所在单位法治员

城区分局法治员:徐明军、宋明月

顾高分局法治员:王树军、花  蓉

城北分局法治员:花亮亮、侯幸子

城西分局法治员:董春华、丁志恒

白米分局法治员:徐  雯、苏东升

蒋垛分局法治员:刘良玉、陈慧敏

张甸分局法治员:王宇阳、郁  晨

溱潼分局法治员:朱桂坤、康谢润辰

淤溪分局法治员:张阿宏、张  杰

稽查大队法治员:陈三民、刘桂军

二、法治员要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法治宣传教育:按照“八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组织对辖区内的各类市场主体进行普法宣传;组织所在单位执法人员进行“一月一法”学习和法律法规培训、考试、竞赛。

2.案件核审把关:各单位法治员负责所在单位查办案件的审核工作。案件核审实行回避制度,法治员不得核审本人参与查办的案件。

3.执法业务指导:对所在单位执法人员进行执法业务指导,尤其是执法办案人员遇到具体疑难问题时要依法给予指导帮助,提供保障。

4.执法监督检查:负责对所在单位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后及时督促纠正。

5.争议案件处理:参与所在单位行政行为的复议答辩和诉讼应诉工作;参与涉及所在单位行政行为的听证工作。

6.其他工作:负责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申领、换发;各类法治台账的登记、统计、上报工作,做好法治工作总结、信息和调研文章等的撰写、报送工作;协助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完成区局政策法规科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全力支持法治员开展工作。局政策法规科将每年对法治员进行业务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法治宣传教育、案件核审把关、执法业务指导、执法监督检查、争议案件处理等,各法治员年度考核成绩计入所属单位年度法治建设考核结果。广大法治员要忠实履职,在法治建设工作中争创新业绩。

 

                      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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