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56834Q/2024-213049 分 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03-13
文 号 泰姜农发〔2024〕14号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资金计划及实施方案批复的通知(第三批)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4-03-15 09:18 浏览次数:

局相关科室(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省对市县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苏财农202311号、苏农计20239号),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省对市县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泰财农〔2023〕20号)和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明确2023年度第一批省对市县农业专项转移支付部分工作任务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343号、苏农计202320号),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对市县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绩效指标的通知》(泰财农〔2023〕50号)以及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继续明确2023年度第一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部分工作任务资金的通知》(苏农计202338号、苏财农202374号),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三批省对市县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绩效指标的通知》(泰财农〔2023〕66号)文件要求,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等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泰农计〔2023〕15号)要求,现将第三批资金计划和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详见附件),请抓紧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项目执行监管。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38号)规定,切实履行项目实施的主体责任。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规范执行管理,严控管理风险,要重点抓好资金使用、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绩效评价等关键环节管理。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杜绝发生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规范。

二、强化全面绩效管理。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切实制定项目绩效目标,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强化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资金支出、工作任务、绩效目标如期完成。省市将组织开展专项绩效评价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按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绩效评价检查验收。

三、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建立项目执行定期督查报告制度,及时掌握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重大变更事项要及时向区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建立健全项目信息档案,项目实施内容完成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附件材料要存档备查。

附件: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等专项资金安排计划表(第三批).docx


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3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姜堰区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