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57175F/2024-213631 | 分 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姜堰区淤溪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3-13 |
文 号 | 泰姜淤政发〔2024〕19号 | 时 效 | 有效 |
各村、办、局、中心:
为了全面推进行政执法,深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好行政执法工作相关制度,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2024年综合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具体如下:
一、检查主体
泰州市姜堰区淤溪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检查方式
日常行政检查和双随机抽查两种方式。
三、检查程序
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姜堰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及《姜堰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细则》相关规定,随机抽取不少于2名检查人员,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既要避免执法扰企,又要消除监管盲区。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抽查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站位,高度认识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梳理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二)严格落实责任。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及时向社会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三)形成监管合力。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加强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配合,对其他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要及时调查处理。对检查中发现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案件,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五、具体计划详见附件。
泰州市姜堰区淤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