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5672XF/2023-213776 分 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泰州市姜堰区科学技术局 成文日期 2023-09-15
文 号 泰姜科〔2023〕15号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姜堰区瞪羚企业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23-09-15 17:54 浏览次数:

各镇(街道、园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全区企业创新梯队,加快培育创新能力强、发展速度快、专业领域新、市场潜力大的高科技企业,我局研究制定了《姜堰区瞪羚企业培育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泰州市姜堰区科学技术局

2023915

姜堰区瞪羚企业培育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突出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壮大科技企业培育梯队,发挥瞪羚企业创新引领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姜堰高新区为重点,围绕科技企业跨过创业艰难期、进入高成长阶段的独特发展需求,集聚各类资源,提供精准服务,聚焦“1+4”产业体系和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领域,培育一批技术含量高、成长速度快、盈利能力强、产业模式新、发展潜力大的瞪羚企业,为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瞪羚企业培育库,与省、市、高新区联动培育,到2025年,在库企业超过30家,培育瞪羚企业10家,其中姜堰高新区培育瞪羚企业5家。

三、基本条件

1.在姜堰区范围内经营纳税及信用良好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成立时间2年以上(满两个会计年度)、10年(含)以内,且未在境内外股票市场上市(新三板及各类非股权交易市场除外)。

2.非烟草、铁路、矿产资源、公共服务等垄断性行业企业,房地产、基础建设、证券、保险、金融等行业,非大型央企、外企生产基地、分公司、销售公司、贸易公司等企业。

3.产业领域符合国家和省市发展方向,主营业务(产品)属于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重点支持姜堰“1+4”产业领域、鼓励发展未来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

4.企业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稳定的技术、经营管理团队,良好的生产经营和信用状况,近2年内无任何违法记录及重大环境、生产、质量安全事故。

四、入库标准

建立全区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近2年均有研发投入,申报前一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重不低于3%(以纳税申报表中数据为准)。

2.企业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原创性技术,在关键技术或主要产品(服务)上具有较强技术优势,近2年内通过自主创新获得(不含受让、受赠或并购的知识产权)相关产业领域内的知识产权。

3.近2年每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或者近2年内获得创业投资机构500万元以上投资。

4.科技型中小企业、经泰州市科技局认定的科创项目和离岸孵化落地项目,优先入库。

五、推荐程序

1.区科技局根据泰州市科技局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市瞪羚企业推荐申报工作。

2.申报遵从自愿原则,由企业自主申报。如申报企业数超过推荐名额,组织专家对参评企业进行论证。

3.经信用审查、党组研究等程序,确定拟推荐名单报泰州市科技局。

六、保障措施

1.健全工作机制。区科技局负责遴选企业入库,以及后续培育、管理、推荐工作。完善企业运营监测机制,各镇街园区加强动态更新和跟踪管理,及时掌握企业动态,定期做好在库企业更新维护。打造“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培育梯队,形成培育一批、推荐一批、提档升级一批的良好态势。

2.完善服务体系。一企一策精准辅导,协助企业做好研发项目管理、研发费用归集、知识产权申报等基础工作。鼓励瞪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产学研合作,攻关核心技术,不断提升瞪羚企业的竞争力,力争让更多瞪羚企业在姜堰涌现。

3.优化创新生态。利用报刊、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提升瞪羚企业知名度和影响力,擦亮瞪羚企业品牌。引导科技成果、科技金融、科技人才等创新要素向瞪羚企业集聚,营造浓厚发展氛围,为姜堰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增添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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