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5680X3/2022-00826 | 分 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2-04-27 |
文 号 | 泰姜人社发〔2022〕37号 | 时 效 | 有效 |
各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各定点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创业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创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泰人社发〔2017〕201号)以及《泰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泰财规〔2020〕2号)文件精神,现参照《关于发布泰州市区技能提升培训职业(工种、项目)和补贴标准目录(2020-2021年)的通知》(泰人社发〔2020〕14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创业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请遵照执行。
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姜堰区财政局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