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57204T/2022-00642 分 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泰州市姜堰区娄庄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2-23
文 号 泰姜娄政发〔2022〕9号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娄庄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姜堰区娄庄镇 发布日期:2022-03-31 16:54 浏览次数:

各村、各相关部门:

《娄庄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娄庄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泰州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泰州市姜堰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巩固拓展“一年小灶”成果,推动“三年大灶”接续开展,深入实施全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国内外燃气事故教训,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排查、治理燃气管网和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配合有关单位关闭取缔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对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依法严惩,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问责曝光。紧盯燃气安全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综合性、标准化治理,全面提升我镇燃气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燃气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任务

1.全面加大燃气企业隐患自查整治力度。

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对照《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开展全面摸底排查,重点排查整治企业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详见附件1)、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从业人员无证作业、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应急预案和演练流于形式等风险隐患。各燃气经营企业对照《标准》附录表格(详见附件2),对本单位场站燃气设施按月自查整改,建立台账清单,逐项销号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采取合理有效措施,确保燃气设施安全运行。

2.全面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

全面整顿燃气经营、充装、运输等市场秩序,通过专项检查及第三方隐患调查,对“三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问题突出,或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自查未发现、未及时上报等问题的企业,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从严执法、顶格处罚。配合有关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对相关企业予以关闭并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充装许可、道路运输许可等有关证照;企业负责人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情节严重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配合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液化气钢瓶全链条溯源管理,加强充装、配送协同管理。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排查整治燃气气瓶充装单位违规充装、未按要求开展特种设备法定检验等风险隐患,重点检查充装许可证有效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固定充装、非自有钢瓶置换、报废瓶处理情况等;严格执行“一瓶一码”“一扫一充”,严禁使用通用码、口袋码。配合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法取缔个人经营瓶装液化气,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整顿“黑气”市场。

3.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

督促餐饮、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单位食堂、养老福利机构等使用燃气的公共场所,每月对燃气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查表详见附件3、4),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不能自行整改的,向负责供气的燃气企业寻求技术指导;督促用气单位(用气人)在用气场所张贴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公示牌应包括自查情况公示(详见附件五)、供用气合同、安全使用告知书或安全用气手册等内容,接受公众监督;定期检查用气单位(用气人)自查和隐患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对其进行劝诫和督促整改,仍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处罚。

4.全面排查整治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对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组织社区(村)、物业、燃气企业排查整治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调压站等燃气供应设施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排查小区内违规设置的非法储存充装点、车库违规使用燃气、居民用户擅自安装、拆改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等安全风险隐患。对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实施清单管理,实行“一小区一清单”。

5.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工程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对在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未按规定实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未依法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告知、安装监督检验,燃气工程配套项目未执行“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等问题。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严厉打击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违法转包、分包、挂靠,不按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不具备资质条件承揽燃气工程施工的,坚决予以处罚并清退。严厉查处第三方施工期间不落实专人监护、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破坏燃气管道引发事故的施工单位依法依规顶格处罚。落实城镇燃气法规与刑法衔接工作,野蛮施工挖断燃气管道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立案并对涉事主体采取强制措施,严肃处理。

6.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对底层“住改商”、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气瓶违规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等安全风险隐患。加大用气经营场所使用安全监管,严控新增底层“住改商”使用燃气经营,严禁不具备条件的底层“住改商”餐饮经营者使用燃气。

7.提升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水平。

开展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群租房等不具备通风条件场所违规使用燃气行为的专项清理,持续开展小区车库违规使用燃气“回头看”行动。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安全员作用,一经发现,责令其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通知燃气企业停止供气,及时制止其使用燃气,发现违法违规供气的,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对存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移交公安机关予以处罚。2022年6月底前,完成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群租房燃气违规使用问题整改和居民用户用气安全体检全覆盖工作。帮助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以及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人员(三类人员)等居民用户,及时更换老化胶软管、劣质调压器等燃气器具配件;进一步拓展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覆盖范围,以瓶装液化气居民用户为重点,管道天然气新建和改造居民用户结合智能表安装同步实施。按区市场监管局筛选的质量可靠、价格合理、运行稳定的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推广安装,按照“用户主动、政府支持、企业实施、各方共担”的原则稳步推进,优先为三类人员安装燃气泄漏安全报警和切断装置,提升居民用气本质安全水平。

三、进度安排

从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和排查摸底阶段(2022年1月至3月)。

制定印发《娄庄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各村民委员会要根据方案内容,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具体任务,对排查整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组织对全镇燃气经营单位、燃气基础设施、公共场所燃气使用维护情况等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总体情况、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

2.整治攻坚阶段(2022年4月至10月)。

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管控措施,制定整改时间表,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动态更新隐患清单,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风险管控到位、隐患整改到位。

3.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1月至12月)。

全面总结排查整治工作经验做法,规范固化为相应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城镇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依托镇安委会专业委员会,加强统筹安排,层层压实责任。充分发挥镇安委会专业委员会管理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每月开展1次专项行动,督促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依法依规落实城镇燃气安全政府、部门、企业、用户四级责任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2.加强执法监督

通过从严执法,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对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企业负责人要重点执法,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和“宽松软”,严格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将相关违法行为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强检查整治工作力度,提高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效率;严格落实事故调查处理决定,执行“黑名单”等制度。对多次违法和事故频发的企业、单位及个人,依法严肃责任追究责任,实行行业或职业禁入。

3.加强督导考核

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和第三方机构作用,组织开展明察暗访、专项督查、联合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4.加强宣传教育

持续加大安全公益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基层组织和社会媒体,充分运用物业广告栏、广播电视、网络媒介、宣传手册等各类方式,加强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推动燃气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依法购买合规气源,签订供用气合同,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自觉抵制不合格“灶管阀”产品,积极配合燃气企业开展入户安检,及时排查燃气使用安全风险隐患,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附件:

1.城镇燃气企业人员配备标准

2.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

3.管道燃气非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全自查表

4.瓶装液化气非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全自查表

5.非居民用户燃气安全使用自查公示

6.餐饮燃气使用场所“瓶改管”“瓶改电”工作进展情况汇总表

7.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

8.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信息统计表

9.城镇燃气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

10.娄庄镇2022年城镇燃气大排查大整治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1-10.doc


泰州市姜堰区娄庄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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