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56746A/2022-00228 分 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泰州市姜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2-01-14
文 号 泰姜建发〔2022〕4号 时 效 失效
关于做好2022年春节前后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姜堰区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2-01-29 09:51 浏览次数:

各镇街(园区)建管机构,各在建工程项目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做好2022年春节前后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区建筑施工领域春节期间及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等工作责任的落实,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责任意识

春节临近,民工返乡心情迫切,情绪波动较明显,容易引发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且春节前后人员流动频繁,疫情防控压力增大。各在建工程参建方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安全教育、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工地安全;各镇街(园区)建管机构要充分认识到春节期间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疫情防控督查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主要负责人要强化政治担当、提高思想自觉,发挥牵头抓总的领导作用,把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和建筑工地疫情暴发。

二、突出节日重点,加强风险管控

(一)严抓消防风险管控工作。各在建工程项目部要加强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全力抓好施工现场及办公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加强施工现场动火作业、临时用电操作和生活临时设施的管理,全力整治民工私开小灶、电线私拉乱接、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现象,及时清理、有序堆放现场易燃材料,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有效管控火灾风险。

(二)严抓季节性隐患排查工作。各在建工程项目部要结合实际,合理安排节前施工进度计划,避免节前盲目赶工、抢工,遇有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要做好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尤其要做好对外脚手架、楼层临边、预留洞口、临时用电等分部分项施工作业的安全防护,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除、使用等重大危险源的把控。

(三)严抓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各在建工程项目部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尤其是节后复工施工现场的人员管控,全面登记场内人员相关信息,严格进出场管理,实行实名制考核,对于进场人员每日核查“三码”,建立“一人一档”的健康档案;并根据《泰州市建设工程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要求,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体系,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做好防疫宣传引导及后勤保障工作,有效提高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三、开展专项检查,强化防范举措

(一)开展节前隐患排查。结合前期区住建局下发的《姜堰区“两节”及冬季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各镇街(园区)建管机构、各建筑施工企业要继续深化安全生产“百日会战”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春节节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以高处作业、危大工程、疫情防控为重点内容,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各在建工程项目部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开展春节停工前施工现场隐患排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定人、定措施、定时限的“三定”原则,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开展节后复工自查。各项目在节后开工前需强化以下措施:一是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对项目施工现场开展全面检查工作,切实查改现场存在的隐患问题,隐患问题未消除前不得复工;二是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对作业人员开展三级教育培训,分工种逐一进行安全风险告知,发放风险告知卡与出入证一同佩戴(印制在出入证背面),未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和风险告知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三是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按照《泰州市建设工程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要求,落实好各项疫情管控措施,重点对节后返场人员要严格核查健康状况和行程信息,做好“双线报送”(每日对现场人员进行疫情信息核查,及时填报日报表,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报工程所在街道和区质安站),疫情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项目不得复工。

(三)开展联合执法督查。春节前后,区住建局将联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各受监项目节前停工隐患排查、节后复工自查自纠以及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开展联合执法督查。凡未按通知要求落实各项措施、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突出、疫情管控措施不到位的项目,一经发现一律强制停工整改,并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从重处罚,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实施信用惩戒。其他工程由属地镇街(园区)建管机构组织开展督查,确保督查全覆盖。

四、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值班值守

春节放假期间,各在建工程项目部要加强应急准备,完善应急预案,确保责任到人,全面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强化应急演练,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特别是要保证在紧急状态下能够与相关部门保持协调联系畅通。各镇街(园区)建管机构要强化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做好每日巡查和突发状况处置工作,确保节日期间辖区内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稳定。各项目部从即日起至节后复工前要严格执行关键岗位值班制度和突发情况报告制度,保持值班电话畅通,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五、特别提醒

(一)实行春节期间施工自查报告制度。春节期间因故仍然需要进行施工的受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保证项目所有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否则不得在假期施工。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对履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安全隐患或管理漏洞,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受监项目自查整改合格,建设单位牵头撰写自查报告,经项目负责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后,由建设单位于假期施工前将自查情况报送区质安站(区住建局2号楼904、905室),其他工程报送至属地镇街(园区)建管机构。区质安站将根据建设单位报告的假期施工前自查情况实施差别化抽查。没有进行施工自查和履行自查报告的,一律予以停工整改。

(二)做好复工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计划编制和报备工作。春节期间暂停施工的,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提前做好开复工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返岗计划工作,编制项目管理人员进场计划表、劳务人员进场计划表。项目管理人员进场计划表、劳务人员进场计划表应明确计划安排总人数、返姜时间、进场批次、进场时间段、进场人员种类及人数、人员来源地等信息。受监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进场计划表、劳务人员进场计划表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盖章后,于复工前报送至区质安站(区住建局2号楼904、905室),其他工程报送至属地镇街(园区)建管机构。

(三)强化疫苗接种工作及相关核查措施。符合接种条件的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应尽快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已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要及时接种加强针,确保“应接尽接”。各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要进一步摸清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情况,加强疫苗接种工作的宣传引导。区质安站将对疫苗接种工作组织不力、工作滞后的项目实行差别化监管。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复工进场人员要严格落实“先排查后进场”的原则,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要求,确保一个不漏。鼓励利用红外监测、数据联通等智慧化手段进行测温和两码查验。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及疫情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抵姜后,需根据防疫要求进行隔离健康观测。泰州市外管理人员、劳务人员抵姜后,首次进入施工现场,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泰州市姜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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