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570609/2022-01818 分 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泰州市姜堰区行政审批局 成文日期 2022-09-09
文 号 泰姜行审发〔2022〕11号 时 效 失效
关于印发《泰州市姜堰区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政务服务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姜堰区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2022-09-20 11:26 浏览次数:

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现将《泰州市姜堰区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政务服务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泰州市姜堰区行政审批局

2022年9月9日


泰州市姜堰区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政务服务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泰州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泰州市打造高效规范便利的一流政务环境实施方案(2022-2024)》《泰州市营商环境“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姜堰区优化营商环境20条2.0版》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加强政务服务领域监督管理,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现就政务服务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集中整治、精准发力,严查重处、标本兼治”原则,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企业群众“急难愁盼”,排查群众身边腐败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作风突出问题,消除一批难点堵点,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完善一批体制机制,持续优化姜堰区营商环境,助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逐项明确行政许可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依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制定办事指南,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10月底前完成清单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事项清单,实现线上线下办事一个标准、一套材料、一体化办理。杜绝以各种名义变相设置行政许可,坚决防止“边减边增”“明减暗增”“隐性壁垒”等问题。(区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区各相关部门单位具体负责。)

(二)建立审批服务超时默认机制。明确各类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和环节,审批窗口需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并建立工作台账。积极推动审批服务流程再造,全力攻坚破除隐性审批和体外循环问题。通过企业“全链通”综合服务平台、江苏省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等平台,对照承诺时限实行“超时默认”制度,对超出时限未能出具审批结果的事项,默认已办结并进入下一项流程,接收部门不得以缺少前置条件为由拒收,其产生的责任后果由超时限的单位负责。(区发展改革委、区督考办、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行政审批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确保工程项目审批及时高效。拓宽“容缺办+承诺制”覆盖范围,探索证费“两分开”,对欠薪保障金、工伤保险等缴费手续实行“承诺+信用制”审批。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工程审批领域延伸,依托“项目管家”等线上平台为项目提供远程服务。建立项目咨询服务线上平台,形成工程建设信息交流互通机制,推动项目数据100%共享。设立重点园区专窗和科创项目专窗,靠前服务完成用地规划或进入施工图审查环节的项目。落实《姜堰区服务重大项目“五专五全”工作法》,结合项目类型、投资类别、建筑内容,实行“一项目一方案”,形成完整的审批工作闭环。按风险等级将市场主体分为A、B、C、D、E共5类,A类“无事不扰”,D、E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涉审部门实行联合检查,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行政审批局等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专项行动规范中介服务。持续清理无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对照政务服务大厅承接事项清单,逐一排查涉及中介事项,明确中介事项的名称、类型、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等要素。根据审批事项与中介服务的关联程度及办件数量,对涉及中介服务的窗口实行分级监督。推进网上中介超市规范运行,建立健全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执业公示、信用管理等制度。引导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各类中介服务机构进驻网上中介超市,实现建设单位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审批部门不得将无依据中介服务事项作为办理行政审批的条件,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所举办企业,不得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切实有效管理办法,及时纠正各类中介垄断经营、强制服务等行为,对违规收费、转嫁成本、吃拿卡要、服务不规范的中介服务机构从严处理并承担连带责任。(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服务事项“就近办”“网上办”。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推动所有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线上线下政务大厅,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在城区及各镇街实现全覆盖。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统一受理系统,规范网上办事指引,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由网上可办向全程网办、好办易办转变,进一步推进审批服务压缩办理时间,提高即办件占比,巩固“不见面审批”改革成效。依托“苏服办”移动端,全面深化医疗卫生、公安、人社、交通、公积金、医保、不动产等多渠道移动端应用和服务整合,推动企业群众经常办理的事项“掌上办”。(区行政审批局牵头,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打造系统化集成式审批服务。持续深化“569”改革,推进审批时间压缩、材料压减、流程更优,力促各类审批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高标准构建企业开办、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人社医保、人才服务等五个“一站式”审批服务体系,让企业群众畅享“一站办结、一包到底、一网通办”的服务体验。综合实施多勘合一、多评合一、多测合一、电子审图、区域评估。推行项目“联合竣工验收”模式,实现规划核实土地核验及消防、档案、人防等验收“一次申报、一窗受理、一站办结”。推行电水气网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在线并联办理,实施电水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管理,加强价格监管。推行企业“零证办电”、居民“刷脸办电”,持续优化居民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区发展改革委、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供电公司、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快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制定《姜堰区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运行和管理办法》,设立“全科服务”窗口,实行“无差别受理”。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需以区级各部门提供的事项清单为依据,登录江苏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进行认领和维护,逐个编制受理、审查、批准、办结等工作流程,编写完善《服务指南》。服务大厅集中设置政务公开栏,公开服务事项类别、事项名称、申请材料目录及要求、法定时限、承诺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结合各镇街实际,将多个关联的“单项事”整合为“一件事”集成化办理服务场景,推出一批富有成效的“一件事”改革项目。严格执行省政务服务系统“十要十严禁”窗口服务规范,定期开展礼貌服务规范培训,确保用语文明、服务热情、办事高效。(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各镇街具体负责)

(八)畅通营商环境问题反映渠道。通过“12345”营商环境投诉专席、“办不成事”专窗等各类渠道为企业群众提供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服务。营商环境投诉专席按照“统一受理、分类处置、跟踪督办、结果反馈、回访评估、分析报告”进行闭环运行,确保市场主体和群众投诉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延伸与拓展线下“办不成事”窗口,探索开通线上“办不成事”专窗,为广大办事群众提供更多样化的路径选择,24小时受理企业、群众反映的问题或诉求,聚力解决企业、群众在政务服务领域的“急难愁盼”,着力把“办不成的事”转变为“办得成的事”。(区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关于“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百日攻坚行动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好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难点”、项目审批服务的“堵点”、企业生产经营的“痛点”,着力破解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的关键掣肘和体制机制障碍。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牵头部门要建立联合督查机制,对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强化跟踪问效,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促和评估。对发现中介机构、国家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要及时报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问责。

(三)深入宣传引导。各部门要通过网络、报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主流媒体对此次专项行动进行全过程、深层次、多角度的报道,提升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宣传专项行动,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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