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57175F/2022-01555 分 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泰州市姜堰区淤溪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8-05
文 号 泰姜淤委〔2022〕31号 时 效 有效
关于陈小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信息来源:姜堰区淤溪镇 发布日期:2022-08-22 14:24 浏览次数:

各村、各办局中心、各有关部门:

经研究决定:

陈小云同志任经济发展局局长,免去其为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丁素琴同志任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免去其经济发展局局长职务;

董艳同志任党政办公室主任、政法和社会管理局局长职务;

缪思雅同志任党群工作局局长、工会主席职务;

陈 倩同志任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其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职务;

孙玥涵同志任党群工作局副局长,免去其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许 浩同志任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免去其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姜涛同志党政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刘俊巍同志党群工作局局长、党建办专职副主任职务;

免去曹煜杨同志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王云辉同志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泰州市姜堰区淤溪镇委员会

202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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