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1853937/2022-01433 分 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07-18
文 号 泰姜市场监管〔2022〕58 号 时 效 有效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姜堰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2-08-22 17:25 浏览次数:

各分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区人大“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切实规范校园食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食品经营违法行为,保护广大学生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守底线、査隐患、保安全”行动中聚焦校园食品安全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市场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履职尽责意识

规范校园食品市场秩序是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具体要求,维护学生切身利益的具体体现。目前,在校园及其周边地区仍然存在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超范围经营食品,销售“三无”食品、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从事食品经营的行为,严重破坏了食品市场秩序,对学生消费者的健康安全造成了重大威胁。要从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加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着力提升监管效能,强化履职尽责意识。在巩固已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校园食品市场的整治力度,坚持将把校园食品市场监管工作作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切实加强校园食品市场监管

各分局要严格按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专项执法检查(7月12日-9月30日)。结合“守查保”行动,要注重加大对校园及其周边地区执法力量的投入,重点要组织主要力量,采取画图作业、逐户清理的“地毯式”检查,对校园食品经营户开展全面检查,检查一户,登记一户,切实完善校园食品经营户登记底册。对发现的问题食品要清查进货渠道和生产源头。

(二)严格督促食品经营者履行食品经营法定责任和义务。要监督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两项制度,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深入开展自查自清自律。同时,结合日常巡查检查不断强化校园食品经营户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突出重点地区、重点种类,强化规范监管。要以校园及其周边地区为重点区域,以季节性食品、节日性食品、儿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大、侵害中小学生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食品违法行为为重点项目,着力整治校园食品市场销售不合格食品、过期食品、“三无”食品和假冒、仿冒食品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大校园食品市场抽样检验工作力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日常规范监管和巡查制度,规范监管工作,提高执法效能。

(四)抓住重点违法行为,强化食品案件查处。一是无证、照从事食品经营行为。要在对食品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加强对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的监管,要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在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食品经营;二是未执行两项制度行为。《食品安全法》明确要求,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没有落实相关制度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罚;三是发布食品虚假广告行为。在广告中对食品质量作虚假宣传,或以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提高成绩等引人误导的宣传来欺骗消费者的,必须予以严处;四是销售过期变质食品行为。严格要求食品经营者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对涂改保质期、生产日期的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理;五是销售不合格食品行为。各单位要结合地方特色,对重点食品、消费者投诉及举报比较多的食品、市场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比较集中的食品,加大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严厉打击销售经抽检公布为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要严格办案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既要严惩违法行为,又要依法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放大执法效应,最终达到查办一批案件、震慑一个行业的效果。对查办案件中涉及其他部门职能的案件线索,要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涉嫌犯罪的,要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强化组织实施,切实完善保障措施

(一)要结合本地实际,将校园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层层分解,量化细化,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按职责分工负责全力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着力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工作任务、责任追究等方面,落实监管机构和执法人员工作责任,要严格按照划定的责任区进行职责分工,确保各项监管工作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到位,要把校园食品市场监管作为当前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切实抓紧抓好。区局将适时组织相关科室进行效能督查。

(二)要深入校园通过大力宣传,讲解《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类常识,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着力提高食品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和广大学生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要因地制宜,开展行之有效、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消费教育与引导工作。要加强与宣传、教育、团委等相关部门的密切联系和配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开展青少年消费教育引导工作。大力开展消费教育进课堂活动,要联合教育部门结合中小学德育教材,因势利导,对广大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消费教育活动,通过制作课件、编印消费教育资料、制作教育展板等形式,从衣、食、住、行、用等方面集中向青少年宣传讲解科学消费知识,培养青少年理性、文明消费理念,养成良好的消费行为习惯,不断提高其消费维权能力。要注重发挥新闻媒体、消费者和社会的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切实筑牢校园食品安全的防线。

(三)加强部门协作,开展综合治理。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卫生、公安、农业等相关部门的协作与配合,以联合执法、信息互通等多种形式,形成执法合力,务求取得新的成效。

(四)加强信息报送。要进一步加强信息管理,保证信息、数据准确,请各分局于 2022 年 10月11日前对整治工作情况、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送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流通监管科。

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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