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加强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管理,规范落实法定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3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编制形成本目录。
二、研判过程
年初,区司法局向相关部门、镇街发放了《关于报送2025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的通知》,请各单位报送2025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并根据报送的建议事项进行研究、筛选,最终形成本目录。
三、目标任务
通过对区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目录清单化管理,明确事项名称、牵头部门、计划时间,有助于提高决策质量效率,有效保障各项重大任务落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四、主要内容
本目录共明确了5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主要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项目和承办单位。
(一)《关于明确姜堰区电梯及消防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的通知》,由区住建局承办。
(二)《姜堰区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由区发改委承办。
(三)《姜堰区2026年民生实事项目计划》,由区发改委承办。
(四)《泰州市姜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由区发改委承办。
(五)《姜堰区级2026年预算草案》,由区财政局承办。
五、解决的问题
重大行政决策事关经济社会发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发展稳定大局。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是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重要环节,可进一步增强决策的计划性,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有效保障各项重大任务落实。
关联阅读:关于印发《2025年泰州市姜堰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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