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文字解读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12-09 18:32 浏览次数:

一、背景依据

根据省、市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文件清理和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部署,区政府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清理。重点是对涉企规范性文件作进一步梳理、评估,对照清理标准作出废止决定,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同现行法律法规、上级政策相一致。

二、研判过程

5月份,区司法局组织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文件清理工作,由各责任部门提出清理意见,形成初步清理方案。8月份,区司法局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对评估文件提出清理意见。综合以上两项工作,形成本年度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方案,报区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三、目标任务

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及时清理与法律法规、上级政策或实际需要不一致、不协调、不适应的政策规定,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主要内容

1.宣布废止《关于加快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姜政办〔2010〕46号)等6件文件。

2.重新公布现行有效的59件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五、解决的问题

本次清理工作中废止了一批不符合现行政策导向和工作需要的文件,确保存量文件更加精简,为我区的法律体系提质增效,使我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和谐、有序。同时,强化了各文件起草单位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导向的意识,突出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充分倾听企业声音,破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制度障碍,确保企业公平享受权益,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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