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加强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管理,规范落实法定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3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编制形成本目录。
二、研判过程
为做好本目录的起草工作,区政府办在年初向相关部门、镇街发放了《关于报送2024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的通知》,请各单位报送2024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并根据报送的建议事项进行研究、筛选,最终形成本目录。
三、目标任务
通过对区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目录清单化管理,明确事项名称、承办单位,有助于提高决策质量效率,有效保障各项重大任务落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四、主要内容
本目录共明确了11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主要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项目和承办单位。
(一)《姜堰区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由区国资办承办。
(二)《姜堰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由区生态环境局承办。
(三)《姜堰区统筹规范“进校园”活动管理办法》,由区教育局承办。
(四)《姜堰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工业强区行动计划(2024-2025年)》,由区工信局承办。
(五)《关于重新公布姜堰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由自规分局承办。
(六)《姜堰区养老服务三年行动意见(2024-2026年)》,由区民政局承办。
(七)《姜堰区城市更新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由区住建局承办。
(八)《姜堰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姜堰区农村公路“路长制”》,由区交通运输局承办。
(九)《2025年区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由区财政局承办。
(十)《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由区发改委承办。
(十一)《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方案》,由区发改委承办。
五、解决的问题
重大行政决策事关经济社会发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发展稳定大局,决策事项的确定是重大行政决策启动的前提和基础。能否做到科学、依法、民主决策,直接体现政府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决定政府能否全面依法正确履职,关系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制定年度重大行政事项目录可进一步增强决策的计划性,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有效保障各项重大任务落实。
关联阅读 :关于印发《2024年泰州市姜堰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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