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抢抓政策机遇,创新金融服务。根据《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考核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度姜堰区综合考核实施办法等文件的通知》(泰姜委考发〔2023〕1号)相关文件精神,表彰2023年度金融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研判过程
区政府办结合2023年金融机构核心指标完成情况、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情况及金融生态创建情况等工作成绩进行综合考评,择优选取24家金融工作先进单位和50名金融工作先进个人。
三、目标任务
为激励单位和个人持续努力,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全区金融工作走深走实,不断提升我区金融业整体实力和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四、主要内容
对2023年度从事金融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表彰金融工作先进单位24家、金融工作先进个人50名。
五、解决的问题
一是明确工作方向。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工作的根本宗旨,引导驻姜金融机构着力做好“五篇大文章”;二是规范工作标准。促使金融机构自觉提升服务地方经济水平,有效促进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高质量发展;三是营造争先氛围。激发金融业工作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见贤思齐,勇于实践,敢于创新。
关联阅读:《关于表彰2023年度金融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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