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拓展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三年大灶”成果,坚持小切口、抓关键,聚焦“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着力化解一批重大安全风险,集中整治一批突出问题隐患,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减安全生产冈临专项整治项固提升年行动的通知》(苏政传发〔2023〕47号)、《泰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燃治项固提升年行动的通知》(泰收传发〔2023〕14号)。
二、目标任务
围绕安全生产基本盘,突出全领域、全行业、全链条、全流程四个监管要求,强化和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企业全员责任“五大责任”,集中整治一批重大安全风险,着力破解一批突出问题隐患,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全力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致力干化解一批重大安全风险,集中整治一批突出问题隐患,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是偏制治理行动方案体系。在市级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姜堰实际,聚焦15个重点行业领域,编制形成我区“1+13+15”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方案体系(1个总体方案,13个镇街(园区)子方案,15个牵头部门专项方案),进一步明确各重点行业领域与重点整治事项责任单位与责任人,
二是明确部门工作任务消单,对新行业、新业态的安全生产风验专项整治行动,区安委办将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由牵头部门和单位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按照“一年小灶"“三年大杜”方案中的职责分工,根据重点整治内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具体攻坚任务,拿出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的措施。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履职尽贡,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强化精准执法,督查检查,压茬滚动推进整治措施落地见效。各专业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提供精准指导服务,协调解决难点问题。
三是强化考核压实各方责任,将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完成情况纳人安全生产考核,巡查重要内容,运用警示提示,约谈通报等措施,推动问题隐患闭环整改,各镇街(园区)、各有关部门切实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组织拍摄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强化曝光监督。区安委办将对工作进度缓慢,推诿扯皮,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进行约谈,对工作失职失责,不作为导致事故发生的严事问责,确保项固提升年行动取得更大实效。
四、解决的问题
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有助于促进相关行业领域标准化安全管理,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减少或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改善职工和企业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企业形象及社会形象。同时,强化了重视安全生产的意识,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相关措施,能够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共同创造安全、健康、稳定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关联阅读: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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