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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姜堰区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姜堰区实际,泰州市姜堰区水利局局起草形成了《姜堰区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并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4月23日。
征求意见期内如您对上述方案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等形式向泰州市姜堰区水利局提出。
联系人:鞠爱清0523-88814260;
电子邮箱:704295319@qq.com;
通信地址:泰州市姜堰区水利局(天目山街道马厂西路380号)。
附件1:姜堰区创建水土保持示范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姜堰区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泰州市姜堰区水利局
2026年4月21日
发布时间:
2026-04-21
截止时间:
2026-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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