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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区卫生监督所承办的“某保健养生馆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入选《2023年江苏省中医药监督执法案例汇编》,系泰州地区唯一入选案例。
该案在行政执法中依法规范地践行了“三项制度”,充分彰显了执法力度和公开公平公正态度:一是规范了卫生行政执法公示行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后,及时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同时,实现了执法信息的互通互联,对违法单位进行联合失信惩戒;二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执法人员依法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三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加强了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下一步,区卫生健康委通过该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行为,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为我区中医药事业持续良性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同时,通过学习借鉴典型案例中的优秀做法和经验,以部门联合监督检查为主要抓手,强化对民营医疗机构、医美行业、非法行医行为的综合监管,努力打造良好的医疗卫生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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