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21〕15号)、《泰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泰办发〔2021〕53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现对泰州粤电俞垛41.5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泰州粤电俞垛41.5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俞垛镇宫伦村、房庄村管辖范围内,项目租用符合要求的坑塘水面约598亩用于光伏发电。
泰州粤电俞垛41.5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决策事项由泰州市姜堰区俞垛镇人民政府委托泰州江山风险评估有限公司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相关要求及中央、省关于建立完善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相关规定,现进行公示征求利益相关者的建议和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丁尔华(稳评责任主体联系人)联系,联系电话:0523-80770049。
泰州市姜堰区俞垛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