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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徐街道关于泰姜征预告〔2026〕第38号土地征收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梁徐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2026-07-30 15:39 浏览次数:

根据《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21〕15号)、《泰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泰办发〔2021〕53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现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位于姜堰区梁徐街道江村社区集体、二组、七组范围内,拟征收面积1.1805公顷。

本项目评估责任主体为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梁徐街道办事处。受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梁徐街道办事处的委托,江苏金宁达房地产评估规划测绘咨询有限公司作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第三方机构,承担泰姜征预告〔2026〕第38号土地征收决策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相关要求,现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与赵小辉(责任主体联系人)联系,联系电话:0523-88521104。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梁徐街道办事处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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