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21〕15号)、《泰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泰办发〔2021〕53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现对姜堰区顾高镇申俞村二十组、二十一组和二十四组部分土地征收决策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因公共利益需要,该地块拟实施成片开发征收土地。
本项目评估责任主体为泰州市姜堰区顾高镇人民政府。受泰州市姜堰区顾高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泰州江山风险评估有限公司作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第三方机构,承担顾高镇申俞村二十组、二十一组和二十四组范围内部分土地征收决策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相关要求,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公告之日起7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与孙书华(责任主体联系人)联系,联系电话:0523-88129066。
泰州市姜堰区顾高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