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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目山街道关于公开招聘一般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天目山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2025-06-24 16:33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兜牢民生底线,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泰人社发[2021]130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5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天目山街道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相关要求一览表》。

天目山街道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相关要求一览表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岗位 类别

招聘人数

性别、年龄要求

学历  要求

岗位要求

01

社会保障

一般性(3年)

2

女性40周岁以下(每缴纳社保年限2年可放宽1年年龄要求,即已缴纳了2年社保,年龄放宽至41周岁,但最多不超过45周岁);男性45周岁以下。

中专及以上

会使用计算机,熟练操作word、excel办公软件

02

市政管理

一般性(3年)

1

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及应急处理能力

03

公共环境卫生

一般性(3年)

2

会使用计算机,熟练操作word、excel办公软件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年龄和学历及岗位要求详见岗位计划一览表;

3、经区人社局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4、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就业困难认定条件

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须为《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并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一)低收入人口的;

(二)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三)特困职工家庭的;

(四)残疾的;

(五)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六)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八)优抚对象家庭的;

(九)军队退役的;

(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一)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上述人员签订合同时须通过区人社部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核、面谈、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组织报名前通过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信函、网上、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提供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代报名人的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至7月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泰州三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姜堰区天目山街道上海路9号308室)。

报名咨询电话:0523-88241919。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天目山街道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 ;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在社区办理;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公告》规定,自行下载填写《姜堰区天目山街道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聘用的,责任自负。

(2)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或因本人原因就困身份失效者,一经发现,无论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4.资格审核

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谈

资格审核通过后,将根据岗位需求情况适时组织具备适岗能力的人员进行面谈,面谈主要围绕就业困难情况、人际交往能力和岗位履职能力进行现场交流。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

在面谈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谈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谈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放弃体检、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根据岗位按照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体检人员名单在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姜堰就业网公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考察工作由天目山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天目山街道党工委研究后,与街道下属具体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规定进行工作考核和薪酬管理。一般性公益性岗位月工资不低于姜堰区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本公告由天目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8241919

监督电话:0523-80577970

附件:姜堰区天目山街道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天目山街道办事处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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