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566907/2018-02346 分 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姜堰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03-05
文 号 泰姜政发[2018]30号 时 效 有效
关于表彰2017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03-07 09:44 浏览次数:

  
泰姜政发〔2018〕30号

  区政府关于表彰2017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2017年,全区上下围绕“建好东部新城区、争当发展排头兵”要求,扎实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完成既定目标任务,人事管理更加规范、就业创业稳中有进、社会保障持续加强、劳动关系总体和谐,为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区政府决定对张甸镇等12个先进集体和孔秀萍等29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昂扬的精神状态,开拓创新、务实进取,为姜堰“全面建成小康、全力争先赶超”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7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

  20183月5


  附件

  2017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12个)

  张甸镇、罗塘街道、沈高镇、溱潼镇、三水街道、大伦镇、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农委、交通运输局、地税局

  二、先进个人(29名)

  孔秀萍、张梅、陈慧梅、王禄根、吴健、彭晓春、蒋小芹、智年凤、冯承艳、宋海翔、钱毅、姚萍、薛冰、顾文娟、王荣、仲明、王颖、鲁安捷、丁亮、丁涛涛、王萍、朱筱青、苏小芹、沈奇、陈力、陈林、钱宏梅、高晓蕾、彭金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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