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566907/2019-02787 | 分 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姜堰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04-12 |
文 号 | 泰姜政发[2019]48号 | 时 效 | 有效 |
泰姜政发〔2019〕48号
区政府关于王建宝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王建宝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保留正科职级待遇,列主要负责人之后);
丁青宝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保留正科职级待遇,列仲伟任之后);
潘晓红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
赵莉莉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财政局主任科员;
常军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商务局主任科员;
王磊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列高兴之后);
李玉明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
周静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免去其泰州市姜堰区交通运输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朱书章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蒋垛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红喜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公安局副局长;
杜小平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公安局娄庄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智青松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公安局桥头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华同志任江苏省姜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局长;
周永钢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现代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孟立新、朱成坚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副主任科员;
朱慧春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泰州市姜堰区民政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蔡鹏晋同志泰州市姜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希同志泰州市姜堰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宏胜同志泰州市姜堰区公安局桥头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王军同志泰州市姜堰区公安局淤溪派出所所长职务。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