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566907/2018-02361 分 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姜堰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01-03
文 号 泰姜政发[2018]2号 时 效 有效
关于曹祥宾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02-22 11:36 浏览次数:

  
泰姜政发〔2018〕2

区政府关于曹祥宾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曹祥宾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信访局局长;

  缪卫东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泰州市姜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列王天波之后);

  张建奇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张甸中学校长;

  王蓉凤同志任江苏省姜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荣圣同志任江苏省姜堰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

  曹福荣同志任江苏省姜堰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江苏省姜堰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财政审计局局长;

  王强同志任江苏省姜堰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江苏省姜堰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局长;

  申兵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高新技术装备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免去其江苏省姜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邱德和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免去其泰州市姜堰区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申海峰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颖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免去其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职务;

  丁小虎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泰州市姜堰区服务业局副局长职务;

  王磊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挂职,时间一年);

  鲁金江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泰州市姜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科员职务;

  仲明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挂职,时间一年);

  纪立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列王长林之后);

  沈双林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钱鸿元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泰州市姜堰区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陈家锁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泰州市姜堰区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职务;

  魏华勤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大队长;

  李杰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公安局城中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泰州市姜堰区公安局沈高派出所所长职务;

  茆勇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公安局蒋垛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晓鹏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民政局副局长(正科级待遇,列刁日耕之后);

  罗圣蒂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主任;

  赵莉莉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泰州市姜堰区预算外资金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占紫微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

  凌树根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委员会副主任科员职务;

  钱程、殷仁杰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商务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

  蒋晓斌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列沈巍毅之后),免去其泰州市姜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陈康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

  刘玉进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免去其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蒋垛分局局长职务;

  沙兆华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正科级,列王富楼之后),免去其泰州市姜堰区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职务;

  朱阿忠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副科级)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朱爱青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列黄海晏之前);

  杨应国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列宋兆顺之前)、泰州市姜堰区供销合作总社主任科员;

  钱普涛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主任科员、泰州市姜堰区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施国青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主任科员、泰州市姜堰区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免去其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职务;

  黄卫忠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信访局副局长;

  包金山同志任江苏省姜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项目服务局长,免去其江苏省姜堰经济开发区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杨杰同志任江苏省姜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潘继承同志任江苏省姜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鸿同志任江苏省姜堰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旅游发展局局长;

  陈晚林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现代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孙晓明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现代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局长,免去其泰州市姜堰区现代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科员、泰州市姜堰区现代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招商局局长职务;

  王建宏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溱潼中学副校长,免去其泰州市姜堰区张甸中学校长职务;

  孙桂春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农业资源开发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泰州市姜堰区高新技术装备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勇、卞红兵同志江苏省姜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石佳生同志江苏省姜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江苏省姜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局局长职务;

  免去吴琼同志泰州市姜堰区高新技术装备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免去游滨滨同志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夏义华同志泰州市姜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陆振豪同志泰州市姜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黄爱军同志泰州市姜堰区公安局城中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钱厚亮同志泰州市姜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于忠华同志江苏省姜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陈宝林同志江苏省姜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项目服务局局长、江苏省姜堰经济开发区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春辉同志江苏省姜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

20181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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