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566907/2018-02337 分 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姜堰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11-06
文 号 泰姜政发[2018]202号 时 效 有效
关于李伯群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12-07 11:02 浏览次数:

  泰姜政发〔2018〕202


区政府关于李伯群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李伯群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物价局局长;

  谷文林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现代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潘双林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彦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

  曹吉忠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袁建新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公安局沈高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泰州市姜堰区公安局俞垛派出所所长职务;

  孙小忠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泰州市姜堰区财政集中支付中心主任职务;

  钱进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财政集中支付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杰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张甸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丁晓明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体育局副主任科员;

  苗根平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时间一年);

  孔辰同志任江苏省姜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时间一年);

  臧其猛同志任江苏省姜堰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时间一年);

  沈小静同志任江苏省姜堰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迁同志任江苏省姜堰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智日高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现代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时间一年);

  陈志涛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现代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免去其泰州市姜堰区高新技术装备产业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局长职务;

  张向珂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高新技术装备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时间一年);

  包爱民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高新技术装备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免去其泰州市姜堰区现代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李民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高新技术装备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唐晓燕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时间一年);

  邱晓昇同志任江苏省姜堰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江苏省姜堰中学副校长(挂职);

  胡振裘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科员,免去其泰州市姜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泰州市姜堰区中小企业局局长职务;

  石克飞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

  孔爱明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商务局主任科员,免去其泰州市姜堰区商务局副局长、泰州市姜堰区企业投资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周晓林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公安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泰州市姜堰区公安局姜堰水上派出所所长职务;

  葛年良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城市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泰州市姜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陈景联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宝权同志泰州市姜堰区物价局局长职务;

  免去金峰同志江苏省姜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滕智东同志泰州市姜堰区现代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免去张伯祥同志泰州市姜堰区公安局溱潼水上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王扣龙同志泰州市姜堰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强同志江苏省姜堰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局长职务;

  免去杨芹同志泰州市姜堰区现代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泰州市姜堰区现代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财政审计局局长职务;

  免去谢春明同志江苏省姜堰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职务(保留同职级待遇);

  免去姜立东同志江苏省姜堰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保留同职级待遇);

  免去于望云同志泰州市姜堰区张甸中学副校长职务(保留同职级待遇)。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

201811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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