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566907/2018-02339 分 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姜堰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12-25
文 号 泰姜政发[2018]222号 时 效 有效
关于翟高亮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01-08 10:03 浏览次数:

  
泰姜政发〔2018〕222

区政府关于翟高亮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翟高亮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宋华凡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公安局俞垛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潘婧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免去其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朱桂凤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交通运输局主任科员,免去其泰州市姜堰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花玉祥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陈平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农业资源开发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泰州市姜堰区农业资源开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辰同志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黄海晏同志泰州市姜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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